顺德严格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春节期间,置办年货是件常事,但是有人竟然把烟花爆竹当年货囤起来,想趁着过年赚上一笔,最终把自己“送”进拘留所。此前,乐从派出所侦破一宗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抓获两名男子。
今年1月底,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称,有人在微信群发布销售烟花爆竹的信息。随后,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霍某健(男,27岁,顺德人)和烟花爆竹的非法存放点。2月1日凌晨,民警趁霍某健在其住宅一楼车库取货销售时,将其当场抓获,发现该车库内存放了大大小小20多箱烟花爆竹,重达250多公斤,室内没有设置任何消防设施,且该住宅临近马路,左邻右舍均有住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嫌疑人霍某健伙同朋友霍某昌(男,34岁,顺德人)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并非法存放在霍某健家中一楼车库内,准备在春节期间进行销售。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均实行许可证制度,私藏私售存在安全隐患,均属违法行为,且随时可能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切莫为贪小利而吃大亏。(姚易 通讯员:苏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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