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街道对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6月28日,在大良街道办事处召开了街道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大良街道党工委书记霍茂昌等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大良街道相关办(局)分管执法工作的部门领导和部分执法人员,监审办相关工作人员,各社区(村)受委托协助开展执法、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大良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廖晃源详细解读了《顺德区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介绍,基层一些掌握执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有权任性、“靠山吃山”的情况,某些村组干部级别不高,却把手中“微权力”当成“摇钱树”,把工作领域变成“私人领地”。
对此,这一次专项整治将重点聚焦区、镇(街道)、村(社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责、故意刁难等“八大问题”,包括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礼品礼金、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轻处罚、减免收费、规避监管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群众索取好处等。
方案明确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问题线索研判及核查力度,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和区相关执法部门,对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绝不手软。2020年12月底前,将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典型案例。
霍茂昌从提高认识、责任落实、确保实效、长效治理等四方面对大良街道整治“微腐败”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他提出,大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承担主体责任,纪工委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社区(村)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治的契机,聚焦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制度,建好“微制度”,管好“微权力”,实现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化。
同时,霍茂昌强调,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联合专项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的,坚决纠正,严肃追责,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霍茂昌说。
最后,警示教育片《蝇贪之害》为与会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教育课,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微腐败”的危害性和管住“微权力”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雷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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