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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近期商事登记改革要点


  近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商事登记方面又有新动作,主要变化事项包括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更新工商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商事登记身份实名认证进一步拓宽等。


一、实施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为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对企业注销流程、办理渠道以及提交文件方面作了优化和调整。


  在办理渠道方面,从以前的需先进行清算组备案,并于60天内登报发布清算公告,登报满45天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改为企业不再需要前来办证窗口办理清算组备案,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企业自行录入相关清算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即可完成在线备案程序。


  同时,为降低企业注销成本,公示系统增加了企业注销公告功能页面,相关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既可选择通过报纸公告形式,也可选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清算公告信息,较之前只能通过报纸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节省了登报费用成本。


  而在提交文件方面,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无需再提交此前需要提交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如果选择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也不再需要提交报纸公告样张。如市监部门和税务部门共享企业清税信息,也不需再提交纸质的清税证明文书。


  此次注销登记政策的实施,是继2017年3月实施的简易注销的又一便利化调整,企业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住选择简易注销还是一般注销,即使选择一般注销,不论流程、渠道和提交材料上都大大简化,给相关注销企业带来较大的便利。


二、工商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更新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广东省局编制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于4月25日起实施。


  按照新的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规范,商事主体在办理商事登记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较以往有所调整,具体规定为,将登记(备案)申请书与委托书整合,不再提供单独的委托书;注销登记申请书,各类型的企业通用一份《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不再像以往不同类型收取不同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相关的负责人职务任免情况和新任负责人信息表可在申请书内全部体现,不再像以往要提交相关新旧负责人的职务任免文件;按照新的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规范,备案事项减少公司清算备案,企业无需在窗口办理,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无需再提交清算备案的相关材料。


  此次工商注册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文书更新,是继2016年3月1日起为做好《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是省局更新制定《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后的又一次调整,此次更新和调整是原来的基础结合实际再优化,将相关申请文书和申请表格再整合,操作性、实用性、通用性更强,更趋向于便利。


三、进一步拓宽商事登记身份实名认证


  按省、市、区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实行商事登记身份实名认证等相关文件精神,自5月1日起,顺德区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推行企业登记实施实名验证。


  去年12月初,顺德区已经使用“佛山商事签”对各类设立商事主体的相关人员进行实名认证,此次商事登记身份实名认证的拓宽,是在去年实施设立登记“商事签”的基础上,实施内资、外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所有企业类型及其分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备案)登记业务时要进“商事签”实名认证。


  应当进行实名认证人员包括提交材料中所涉经办人、股东(发起人)、合伙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联络员、财务负责人、法律文书接收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等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件的自然人。上述类型人员在设立登记前一律要先实名认证,在变更(备案)时有新增或变更时,新增人员要实名认证;在股权转让时,转让方和受让方以及其他股东均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认证时,相关人员可以选择通过“佛山商事签”微信小程序用相关人员手机进行身份实名,也可选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注册登记窗口通过人脸识别智能终端进行身份实名认证。


  此次商事登记身份实名认证的进一步拓宽,还通过电子化、智能化设备替代人工形式审查身份证件信息,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遏制商事主体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商事登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着积极意义。(梁敏贤 通讯员吴伟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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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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