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顺德周刊》1949年9月19日有一篇题为《乌龙大比赛》的报道,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滩南乡(今属杏坛)举办通天埠龙舟大赛,共有104艘龙艇参加。放龙时恰好邻乡的自卫队员试验枪支,发出数声枪响,参赛者以为是放龙号令,争相发力划艇。经裁判高声制止,已出发的艇逐渐回到原位,但仍有几艘未及回头。此时裁判却发出正式比赛号令,尚未回头的龙艇当然是占尽先机了,无奈只得重新放龙。“复作第二次之放龙,彼时秩序更乱,各扒各艇,主会人制止不来,只得任由各自竞赛,至收龙时,先到奖品陈列处者,各均自动领奖,秩序因又大乱,后至领奖者,竟一无所获。”本是赛龙,却闹乌龙,怪不得成为笑话。
19490919顺德周刊
说实在,这样大规模的体育赛事不好组织。河面上有一百多艘艇,几百个参赛选手,还有众多的工作人员和后勤补给人员,岸上观众更是成千上万,大赛组织者真的颇费工夫。那时既无扩音机,又没有快艇,一旦出错真的很难收拾。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几经折腾,组织者和参赛者都容易产生情绪,招致后来乱象横生。
罪魁祸首当是邻乡的枪声,究竟有意捣乱还是无意之为,如今无从考究。那时候各地龙舟比赛的发令枪确实就是自卫队的步枪。为了维护秩序,赛场附近就有自卫队把守,因为那时顺德匪患甚为嚣张。1948年10月新隆村举办龙舟比赛,《顺德周刊》报道说,放龙的地方在菊花湾,曾是匪徒出没“枪击各轮船之险隘”,忽然聚集了那么多人,令刚好经过的客船警觉起来,“后经渔船佬解释谓:‘今日土够尾(新隆别名)扒龙艇放龙,不必误会’,搭客才放下提心吊胆”。假如客船经过时还听到枪声,不知又会闹出怎样的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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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领奖时出现的混乱,那是大会组织能力的问题。龙舟比赛的奖品一般都是罗伞(奖给名列前茅者)、高标或匾额(显示比赛所获名次)、金猪(烧猪全体)、美酒(整埕米酒)四大件(直至如今,这传统也依然保留,只是以奖杯代替罗伞,以奖状代替匾额,以整箱米酒代替瓦埕罢了),放置在标部棚处,按顺序一一排列。有些比赛,凡参赛者都能得到高标或匾额,但大型比赛往往设定奖励名额,名额以外的就不能获得奖品了,不过,也许还有一埕米酒甚至一只金猪作为安慰。因此,只要收龙时按顺序派发,先到先得,一般是不会出错的。但是比赛队伍太多的话,经常出现几只艇几乎同时冲刺,大会组织者如果人手不足,或者安排不当,就会出现分辨不清,相互争执的情况,毕竟那时没有录像设备,只靠眼睛作判断。这场比赛放龙时就存在混乱,恐怕还有偷步作弊者,在不慎公平的前提下比赛,已经埋下祸根,争执不下,参赛者满肚子气,干脆争抢奖品,以致把后来者的份儿也拿走。
现在的比赛当然比以前规范许多,事前组织者都作严密安排,加上现代化的手段,乌龙的情况就大为减少了。不过,不要掉以轻心,奥斯卡颁奖典礼也会摆乌龙哩。
来源|顺德区档案局
编辑|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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