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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散装食品没“生日”,商家被整改




执法人员散装食品外包装进行标签标识检查。


   根据规定散装粮食加工品、淀粉及其制品,必须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前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省食品检验所开展了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标签标识标注调查,4月19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接到上级《关于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标签专项排查情况的通报》后,立即派出4名执法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标签标识整改工作,全天共督促落实6家食品经营单位标签标识整改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被通报标签标识标注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规范相关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标签标识标注,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下一步,乐从市监分局将举一反三,加强监督,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做好乐从辖区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检查工作,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唐思凡 通讯员/杨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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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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