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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配方”比例,食用植物油包装变脸


  日前,城网君走访顺德各大超市发现,市场上的各种食用植物油包装正在悄然变脸,标签标识不再是简单的将原料油名称列举一遍,而是需要根据新规定明示出各类别原料油的配比。



去年12月21日起企业按新标准生产的食用油产品使用新包装


走访:超市新老包装食用植物油并存

  城网君在大润发、沃尔玛、百惠等超市看到,目前货架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中,既有明示了原料油配比的,也有一些品种仍然只列明了原料油品种。比如某品牌的一种植物调和油,配料表按照新规范标注,葵花籽油、菜籽油、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等比例一目了然。但有一些食用植物油仍然存在新旧包装混搭的现象。

  据超市销售人员介绍,去年12月21日起企业按新标准生产的食用油产品,才使用新标识。目前在售的使用旧标识的,都是库存产品,等卖完这些就没有了。

  在大润发超市购买花生油的市民何小姐表示,家里吃的都是花生油,一般很少买食用植物调和油,“之前的标签没有标明配料表的占比,买纯正的花生油放心一些。如果实打实地标明配料比例,童叟无欺,消费者买得也放心。”



左为旧包装,右为新包装


检查:顺德4家企业均制作新的食用油标签

  据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根据《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去年12月21日起企业开始按新标准生产食用油产品,停止使用库存旧标签。该局通过宣传发动,告知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食用植物油的标签、说明书应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顺德一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十分认同。“标明配料比例以防有些企业打‘擦边球’,例如有些企业的橄榄食用调和油,橄榄油的比例很低,价格比较便宜,容易误导消费者。”该企业负责人说,以前有客户质疑他们生产的花生浓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价格较高,这是因为花生油的占比较高,经过进货后卖得畅销,才知道产品质量过硬。“现在对标签包装作出新规定,价格的差距也从配料比分辨得出来,对一直遵守行业标准的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区食药监局对辖区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标识专项检查


  日前,区食药监局组织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的7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标识专项检查,经现场检查,顺德区内只有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涉及生产食用调和油,4家企业均已制作了新的食用油标签,且标签内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的规定,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已经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新食品标签未发现标注“非转基因”字样。各企业对制定的新产品标签均委托送检,检验报告对标签和其他项目结果均为合格。据查,另外3家食用油生产企业产品为单一品种花生油,没有标注“非转基因”等内容,新食品标签未发现违规内容。

  在对各企业的检查中,执法人员除检查标签标识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外,也全面检查了原料购进查验、生产投料、成品检验等落实情况。对个别企业原材料进货查验未留存供应商证照、进货查验记录未严格落实、生产投料记录可追溯性不强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后续跟进整改情况。

  下阶段,区食药监局将继续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GB2716-2018的规定,落实进货查验、生产投料监控、成品检验等制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小贴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比例”的要求。新标实施之后,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看配料表,挑选符合需要的调和油,配料表上某种成分排名越靠前,表明食品中含此成分越多,调和油的配比将更透明,到底掺了什么油,比例是多少,消费者只要看标签即可明白。在选购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看名称

  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如花生油,就是以花生为油料生产的植物油,菜籽油就是以菜籽为油料生产的植物油。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统一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调和油不能以其中某成分来命名,如“橄榄调和油”、“亚麻籽调和油”就不正确。

  此外,食用植物调和油还应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进行明显、醒目的标示。

(二)看配料表

  配料表在标签中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并标明各种配料。如单一品种“花生油”产品,在其配料表中标出“花生油”。再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在配料表或邻近部位会标示该产品使用的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物调和油通常有以下几种标示方法: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添加比例为5:3:2;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20g/100g);大豆油(50%)、玉米油(30%)、菜籽油(20%)。以上三种标示均说明该产品是由大豆油、玉米油和菜籽油按5:3:2的比例调制而成,即每100mL产品含50mL大豆油、30mL玉米油和20mL菜籽油。

(三)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保质期是食用植物油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产品品质的期限。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三者关系密切。建议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时间较近、处于保质期内的产品,并关注产品所要求的贮存条件。(钟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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