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堆放大量非法生产的假冒伪劣商品。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2名嫌疑人,查获15000余瓶假冒商品,涉案金额高达23万元。
10月24日,顺德区公安局勒流派出所和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在勒流街道某工业区进行日常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其中一间工厂将厂房分租给了多个加工厂。细心的检查人员在该厂房最深处的一个加工厂发现,其仓库内堆放了大量带有“联*”商标字样包装物和瓶子。由于该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而该加工厂规模小,车间内设备简陋,检查人员判断,上述产品很有可能是未经授权偷偷生产的。
现场生产用具极其残旧。
当民警询问时,该加工厂的工作人员闪烁其词。经调查,民警确认该车间存在非法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民警和市监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停产,现场抓获两名经营者杜某(男,42岁)、唐某(男,48岁,均为顺德人),当场查获5600余瓶商标为“联*”的硬质PVC胶粘剂,9200余瓶商标为“耿*”的硬质PVC胶粘剂,2800瓶商标为“联*”的空瓶,涉案金额高达23万余元。
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执法人员龚良伟告诉城网君,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加工厂为无证经营,现场设备极为残旧,且使用大量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材料,随意堆放,十分危险,违反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存储方面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勒流安监立即查封了该加工厂,并及时处理了现场大量堆放的危险化学品。随后,市监部门将该加工厂生产出来的胶粘剂产品送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这些非法生产的胶粘剂闪点极很低,按照国家标准属于危险化学品。
目前,杜某、唐某两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刑事拘留。
在顺德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勒流派出所的联合调查下,面对确凿的证据,杜某和唐某最终交代,两人向该工厂租用了其中一节车间,半个月前在没有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合法注册商标的前提下,非法购得“联*”“耿*”等注册商标外包装、罐子,私自生产胶粘剂装入罐内准备对外售卖,结果被查获。
目前,两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非法生产的胶粘剂、原材料已由安监部门存放于专用危化仓库,等待无害化处理。
城网君了解到,今年以来,顺德区公安局继续保持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区共破获制假售假类案件1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姚易 通讯员庹鹏、张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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