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对培训机构进行档案资料检查
昨日(8月22日)下午,由均安镇副镇长劳国明带队,联合镇公安、市监、农社、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发给《办学许可证》。
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内,检查组现场检查了该培训场所的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情况,查阅了开办的资质条件,现场询问了该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办学思想和教师队伍情况。
据悉,该培训机构场地有一千多平方米,以艺术、棋类、文化等培训为主,办学招生行为比较规范,已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亦符合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将启动发证的相关工作。
领导现场进行检查
随后,检查组对一家舞蹈培训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该机构主要进行舞蹈培训,已经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因为场地没有达到办学许可证规定的不少于300平方米的要求,检查组对该培训机构提出了整改要求,指引举办者增加场地,按程序办理《办学许可证》。该舞蹈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将进一步进行整改,并承诺扩大办学场所,按照要求规范经营。
“按照教育部、省教厅、区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均安镇开始对镇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劳国明表示,目前,均安镇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均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属违规办学,现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培训质量,对照条件办理《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下一阶段将会对无证无照、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取缔。(袁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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