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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从20家进口食品店被查处,你常吃的安全吗?



乐从开展进口食品整治专项行动


  平常买吃的,你喜欢买进口食品吗?喜欢的你可要注意了!不少商家为了谋取暴利,从非法渠道购进境外食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这不,4月18日起,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以下简称“乐从市监分局”)成立四个检查组,持续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进口食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乐从市监分局主要以大型商超、进口食品专营店、酒庄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进口酒类、乳制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检查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标注情况、进货查验履行情况以及台账登记情况。

  截至目前,乐从市监分局共检查经营户53家,共查处了20家店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立案调查18件,执法人员共当场查扣洋酒73瓶、啤酒16瓶、奶粉35罐、辅食米粉13包以及一批巧克力、饼干等无中文标识或货源可疑的进口食品。另2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做出相应的处罚。

  乐从市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因此,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单位以及消费者普及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经营主体责任及安全防范意识。执法人员强调,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注意看标签,标签中文和外文内容要相对应,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食品标签上仅有繁体字而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规范汉字,这样的食品也是不合法的。(李小妮 通讯员杨权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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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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