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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落地!4500人以上新建小区必配幼儿园



目前,全区共8个新增小区配套了幼儿园


  11月20日,顺德区教育局发布了一个重磅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宅区配建幼儿园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顺德将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区配建幼儿园管理和使用工作,着力解决“入好园难、入好园贵”问题。

  这个文件都有哪些“干货”呢?《通知》要求,北部片区医教统筹局、各镇(街道)教育局要会同镇(街道)规划、国土部门组织编制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形成各镇(街道)学前教育“一张图”。并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要求落实“三个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城网君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全区共有小区配套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4000多个。其中,大良街道顺峰幼儿园今年9月已开学,分为小小班幼儿年龄、小班幼儿年龄、中班幼儿年龄、大班幼儿年龄四个年级,招收10个班约350人。《通知》提到,北部片区医教统筹局、各镇(街道)教育局接管配建教育设施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办成公办幼儿园或镇(片区、街道)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不得对外转让或承包经营。



顺峰幼儿园今年9月1日开学,开学前就很多人前来预约报名(资料图)


  此外,对配建幼儿园的考核督查力度也将加强。《通知》明确指出,各镇(片区、街道)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和使用工作实施情况将纳入镇街党政考核。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新建和原有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要求移交,办成公办或镇(片区、街道)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相关政策

  2016年年初,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4500人或以上的小区需建至少一所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与所在住宅小区需同步交付使用。

  2015年3月,佛山市教育局出台了《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经验收合格后,须无偿将产权移交给住宅所在的区人民政府,办成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并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汤智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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