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来啦!2017年度陈村镇保障性住房(200套)开始配租了,符合条件的群众可申请租用。
城网君了解到,为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以及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根据2017年度陈村镇保障性住房工作安排,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制定了“陈村镇‘印象花园’政府公租房配租住房保障工作有关申请条件和标准通告”,将位于陈村镇西淋山国通大道北侧的“印象花园”政府公租房作为镇政府保障性住房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出租。
受理时间将截至2017年10月9日17:00,@市民们,符合条件的亲可以尽快来申请哦!大家也可以登陆陈村镇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hunde.gov.cn/chencun进行查阅,或者到各村居或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进行咨询更具体情况!
■两类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类是具有陈村镇户籍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的家庭均在顺德区居住且不少于一人具有陈村户籍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680.3元/月(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
3、在顺德区范围内,家庭成员人均拥有房产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交出产权证的房产可不计入人均拥有房产
4、家庭成员人均资产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7倍,即是75600元
二类是陈村镇范围务工的企业员工。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陈村镇工作
2、申请人在顺德区范围无拥有房产
■租金标准
顺德区陈村镇户籍家庭承租“印象花园”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如下(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一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 1800元/月;月租金标准:保障面积部分1元/平方米,余下面积部分3.1元/平方米
第二档:1800元/月≤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 2680.3元/月;月租金标准:保障面积部分3.1元/平方米,余下面积部分租金标准如下:朝向南的公租房为16元/平方米,朝向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4.4元/平方米
注:月租金指导价不高于商品房市场平均月租金标准的80%。承租政府公租房的申请人不能同时领取租赁补贴。以上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水电费分摊。
顺德区陈村镇务工人员承租“印象花园”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朝向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朝向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4.4元/平方米,以上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水电分摊费。
■受理地点
1、陈村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
各村居咨询电话
绀现:23830171
大都:23833732
仙涌:23310967
潭洲:23320603、23833000
弼教:23830199
庄头:23310852
石洲:23329282
永兴:23832221、28383265
锦龙:23328621
合成:23833609
南涌:23336592
勒竹:23356656
赤花:23814007
旧圩:23832266、23832268、23832276
2、属陈村镇范围务工的企业员工,申请人(或由企业统一)到建设大厦五楼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规划国土房产科(505室)提交资料。联系电话:陈村国土城建和水利局23832211 (王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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