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拟设立“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解决农业融资难问题(图片来源网络)
顺德计划设立“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首期额度为1800万元。
日前,顺德区农业局公示了《佛山市顺德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施方案》(初稿)和《顺德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初稿),以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提高财政和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
根据方案,“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为本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人)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和免保证金贷款提供担保。首期风险补偿基额度为1800万元人民币,由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构成,其中:省财政资金1200万元,安排区级财政资金500万元,市财政注资配套资金100万元。
方案中还指出,根据“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业务发展需要,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可适当调整,并由区“政银保”办公室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管理,接受区审计局监督审计。
哪些人可以成为贷款对象?
根据初稿方案,顺德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生产经营项目的种养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菜蓝子”基地、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农业经营主体只要符合有关条件均可申请为合作贷款对象。这些条件包括符合顺德区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贷款人依法在顺德进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登记注册,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等。需要注意的是,贷款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的项目未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项目必须在顺德辖区范围内实施。
“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的用途是用于扶持顺德区一批投入高、规模大、见效快、效益好的关键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包括农产品直销、仓储等场所建设、租用、装修;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购建;农业投入品生产或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购建等。
在贷款额度方面,合作银行将根据“风险补偿基金”的额度提供放大10倍的贷款,即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总贷款,并根据贷款人(农业经营主体)的情况,以及风险控制的需要,与贷款人商定贷款额。
在贷款期限方面,购建固定资产类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流动资产类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区“政银保”办公室、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公司(合作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致同意后,对流动资产类贷款,可将贷款期限适当延长,最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陈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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