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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18条审改新政 加快简政放权



(网络图)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12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新闻发布会,解读《意见》。根据《意见》,江苏省下发了18条审批制度改革新政,简政放权步伐更大。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来抓。在全面取消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先后分7批累计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09项,江苏省政府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8个省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75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116项,精简幅度达60.7%。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权力清单已经编制完成,初步实现了“三级四同一分一压缩”。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更优化,将66个环节370个工作日压缩为前期核准、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5个并联环节,审批时间压缩在50天之内,最长不超过70天,其中南京市江宁区探索建设项目“模拟审批”,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最快20个工作日可完成全部审批手续。

  江苏省编办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意见》从9月份开始起草,在正式出台前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审改办审核把关,在经过各方审核后于11月22日正式印发。

  《意见》分别从更彻底的放权、更精准的服务、更严格的监管三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改革措施。分别是:1、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2、清理规范涉审中介。3、清理整顿职业资格事项。4、优化建设施工图审核。5、规范强制性检验检测。6、重点清理涉企项目资金。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8、高标准高起点打造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9、积极稳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10、推进“并联审批”、探索“不再审批”。11、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12、开展开发园区区域评估试点。13、健全严格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14、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15、加强信用监管。16、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17、推进综合行政执法。18、开展绩效评价。

  其中,清理规范涉审中介一项要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与主管部门脱钩,转企改制。

  清理整顿职业资格事项要求,推进江苏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个人就业创业、企业资格资质挂钩。

  推进“并联审批”、探索“不再审批”要求,江苏省2016年底前出台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多评合一”意见,力争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到明年6月底前,建立升级部门除涉密事项外的数据端口共享目录,并向各设区市、县(市、区)集中审批窗口提供数据端口、开放专网数据库,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对使用自有土地扩大建设规模的“零用地”技术改造等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试行“不再审批”。

  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要求,在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即时即办,坚持“亲”“清”原则,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创业环境。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加强随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推广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模拟审批”和“代办审批”的做法,组建专业化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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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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