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不合规定的压力容器
近日,顺德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在对一批进口成套新设备实施检验时,检出18个违规进口的压力容器,并依法进行监督销毁。经调查,由于压力容器违规入境的责任在于设备生产制造商,顺德检验检疫局积极帮助企业进行索赔,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
据了解,顺德某公司从中国台湾进口2套机械压力机,货值260多万,其中配备了18个压力容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口压力容器的生产制造商必须要在国家质检总局取得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进口压力容器产品也必须获得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而企业无法提供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以及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和报告书,所以,这批压力容器须被销毁。
更换合格的压力容器
但为保证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顺德检验检疫局积极指导企业在国内采购合格的压力容器,协助2名来自台湾的技术人员更换压力容器并进行设备调试,与此同时,积极协助进口企业向生产制造商进行索赔。
最终,企业用时约30天完成索赔,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目前,该批设备已完成调试并已投入生产使用。(邹建华 通讯员赵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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