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看到那些随意拉挂或张贴的横幅、宣传海报,是不是感觉“不忍直视”?
乐从环运分局执法人员表示,“乱拉乱贴”行为不仅仅是影响市容市貌这么简单,它还可能对过往行人、车辆造成安全隐患。这不,他们行动起来啦!
昨日(6月15日)下午,乐从环运分局城市管理组组织执法力量,对乐从镇环镇西路一带乱拉挂、乱张贴等城市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次,执法车辆8车次,拆除乱拉挂横幅20条,清除乱张贴30张,清理落地广告4个。
据了解,打击乱拉挂、乱张贴等城市不文明行为已列入乐从环运分局的常态化巡查整治管理中。下一阶段,分局执法人员将对辖区内的主要路段以及周边进行整治工作,保持乐从镇内干净、整洁的面貌。(李小妮)
相关法律知多D:
违反条款:《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
处罚条款:《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条款:《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款“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处罚条款:《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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