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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文艺精品扶持资助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宣办、各协会、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顺德文化强区建设,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具有顺德元素、反映时代精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佳作,促进我区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顺德区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顺文发〔2016〕62 号)的有关规定,2016 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文艺精品扶持资助项目的申报受理及评审工作。


  在申报期内共收到文艺精品扶持项目申报 69 件,文艺精品资助项目申报245件,经专家评审,共评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35件,文艺精品资助项目7件。评审结果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5天(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1日)无异议。经审议,按照《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实施办法》,现公布获得扶持资助的文艺精品项目名单(附件 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各相关单位通知获得扶持、资助的申报主体(单位或个人)签好扶持协议,以单位为申报主体的一并提交附件 4 划拨函和三联收据,于 11 月 25 日(星期五)前统一将扶持协议送至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二、获得扶持的作品成果在使用时(包括演出、播出、展览、出版、宣传等),必须向公众指明是我局对该作品提供了扶持,即用明显的文字表明本作品是“2016 年度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作品”,并加挂“顺德文体”LOGO。


  三、获得文艺精品扶持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项目应在申报年度启动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同时,应对项目设置明确的绩效目标及定期开展绩效自评,并于项目完成后(项目正在进行中的在扶持资金到账一年的对应日)一个月内,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邮件名称: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扶持项目名称)。


邮箱:sd_wyzx@163.com
地址:大良新城区碧水路顺德演艺中心办公区

附件1:2016年顺德区文艺精品资助项目名单.doc
附件2:2016年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项目名单.doc
附件3: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协议书.doc
附件4:关于拨付顺德区文艺精品扶持资助资金的函.doc

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2016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郑琼娜;联系电话:0757-2280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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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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