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改革是继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后推进的。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万家长) 终于等到了!顺德准备或已经成为个体工商户的注意了,今日(11月1日)起,继上个月企业推进“五证合一”改革后,顺德依据上级部署正式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时原来分别由市监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现改为一次申请、由市监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这是顺德与全省统一时间启动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比全国统一实施的时间(2016年12月1日)提前了一个月。据了解,“两证整合”适用范围为个体工商户(含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已经有执照和税务证的个体工商户怎么办?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市监部门了解到,这项改革不设过渡期,充分尊重个体经营者的意愿。对于自2016年11月1日起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对于今日之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因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而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登记机关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办事便利。
另据了解,“两证整合”改革后,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省去了向税务部门提交表格和材料的环节。
改革后的“一张表格”,仅在原工商登记表格中增加了经营者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经营场所的“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四个信息项。改革后的“一套材料”,仅在原工商登记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中增加“清税证明”。
■改革知多点
1、改革后,办理注销登记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国家改革要求,改革后,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按原登记要求办理。
2、如何获取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
答:个体工商户办理上述登记所需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本级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登记机关窗口免费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和换证均无须交费。
3、社会公众能否查询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
答:自2016年1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换发营业执照的,将由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顺德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sdsszt.com/)公示,社会公众可直接登录该网址免费查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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