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正在和开发商负责人谈判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王文莉) 最近,一些买了海骏达康格斯花园凤凰苑的业主比较怒。
销售人员说2016年6月份交楼
开发商却说2018年6月份才交楼
购买康格斯凤凰苑的200多名业主糊涂了
到底谁说了算?
……
昨日(7月9日)下午2点30分,购买海骏达康格斯花园凤凰苑的200多名业主第3次聚集在康格斯售楼中心,和开发商谈判康格斯凤凰苑“何时能交房?”问题。谈判持续到晚上,开发商最终给出答复:“今年8月30日再给业主一个明确的交楼时间答复!”
导火索:业主声称被要求签“霸王条款”
“2014年在这里买房时,销售员再三向我们承诺2016年6月份交楼!”在凤凰苑买了房的业主柯小姐说,今年6月起,陆续有业主到康格斯凤凰苑售楼中心咨询交楼事宜。此时对方拿出一份“提前交付装修申请书”,申请书第一条说明,“本人承诺不追究贵公司提前交付装修等相关违约责任,因提前交付装修以及商品房接收后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本人承担。”
业主们称呼这份申请书为“霸王条款”
对这份申请书,大部分业主都拒绝签字。“要么现在在这份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交房,要么只能等到2018年再交房!”6月底已经在申请书上签字的业主胡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售楼小姐这样答复。业主们给这份申请书取名为“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出现,也直接引发了业主的所有怀疑与不满,要求一次次谈判给出明确交房日期。
事件溯源:口头承诺与签约时间不一致
“我是2014年11月购房的,购房的时候售楼小姐口头说明交房时间是2016年6月。紧接着,先付定金,再付30%首付款,然后签合同。签字按手印的时候是散页的合同,签完字发现合同上写的商品房交付期限是2018年6月10日前。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是,2018年6月10日前是指出具房产证的时间,交房时间还是2016年6月。”
——业主柯小姐
“我2014年购房交完30%的首付款,至今为止还未签订合同,只从当时购房时认识的销售人员罗小姐处知道是2016年6月交房,一直没有过问。”
——业主曹先生
业主与楼盘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
一直到2016年6月底,所有业主都迟迟没有收到交楼的通知。佛山市顺德区哥顿房产有限公司(海骏达康格斯花园凤凰苑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回应业主:“我们也不清楚为什么售楼小姐会这样回答,接下来会去核实清楚,这个问题也将统一在8月30日给出答复。”
据柯小姐介绍,她身边有一部分业主还签订了一份合同(见下图),不少业主说:“合同第二条内容明显表示2016年5月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交房入住装修。”但李先生指出合同意思是指需要商品房竣工验收后才能给业主交房,否则因提前交付而出现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业主承担。
有一部分业主签订了这份合同
对此,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贺麦清认为,部分购房者想先物理交楼,开发商要求免责。其实双方都属违法之举,商品房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是不允许交付给业主使用(装修)的,合同里面第二点说可以提前申请交楼,是存在违法问题的,业主也不能在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前要求交房。
对于“提前交付装修申请书”,李先生告诉记者,在7月6日第二次协商时,他们和业主协商对申请书第一条内容修改为“属于由开发商承担的房产维修责任的范围内由开发商承担!”但开发商并未拟定一份新申请书,也并未与业主签订第二份修改后的新申请书。对此答复,业主们均表示并没有这样的协商。
贺麦清指出,此事中,购房人与开发商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了2018年6月10前交楼,要以合同契约为准,具体的日期由开发商和业主友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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