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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顺德精神残疾人可享托养服务啦




100张床位已全部到位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王文莉) 顺德精神残疾人有专门的托养服务中心啦!昨日(6月29日),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6月24日上午,设立在区伍仲珮纪念医院的顺德区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场地装修工程开展竣工验收,预计最迟一个月后,服务中心将正式启动精神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工作。


  据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康复科副主任曹志坚介绍,新落成的托养服务中心将设置100个托养床位,对原康复科住院部旧房改造后,一楼和四楼分别作为托养服务中心的康复治疗区(一区)和托养区(二区)提供服务。一区提供文体娱乐、心理康复、社交训练、作业治疗、就业技能训练等服务;二区分病房、治疗区域和辅助用房3部分,布局同普通精神病区,提供基本医疗及护理、日常生活照料、饮食起居、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服务。  


  一区分物理治疗区(经颅磁刺激治疗室、脑功能治疗室、认知矫正治疗室等)、心理治疗区(心理治疗室、团体生物反馈室、体感音波治疗室、健康教育室、集体社交场所、娱乐室等)、作业治疗区(就业技能训练室、阅读才艺训练室、居家厨艺训练室、运动康复训练室、职业功能训练评估室等)三部分,能够满足托养患者的工娱治疗及各种康复治疗需求。这种全新的系统化康复治疗体系也是新托养服务中心与传统治疗方式最不一样的地方。




宽敞的康复治疗区


  记者在医院看到,4楼100张床位已全部安置妥当,但一楼康复治疗区的部分仪器设备还未完全布置好。现医院工作人员也正紧锣密鼓地准备着竣工验收后的一系列后续工作。


  “启动服务后,每个病人都会有专门的‘课程表’,针对病人不同的病情、意愿设置专门的系统化康复治疗课程。”曹志坚提到,传统的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大都是零散不成体系的,现在这种系统化、科学化的课程和设备,将能够更好地帮助精神残疾人实现最终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重返工作岗位的康复效果,对精神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本次试点旨在加强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才建设,探索和建立顺德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制和康复技术指导机制,培育可转介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后续康复服务的工疗、托养等服务机构。”区民政人社局残疾人事务科科长王佩青透露,经过精神病专家评估,第一批可以入住的精神残疾人已确定有48人,将在正式启动后入住托养服务中心。她还提到,在顺德,对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是一块空白领域,这次也是一个全新的尝试、探索。“相对周边地区,顺德精神残疾人工作可以说是走在前面,今后也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王佩青说道。


■温馨提示


哪些人可以作为本次托养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段内,病情经精神专科医师评估鉴定为适宜实施托养服务的精神残疾人。


如何申请进入托养服务中心?


  我区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实行轮候制,托养中心床位首先保障给具有康复潜能的对象进行恢复功能性训练使用。


  有托养需求的对象,按照要求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资源递交书面需求报名,各镇街汇总上报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人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精神科医师进行康复需求情况的综合评估和筛选。


  筛选结果反馈回村居,需求对象向镇(街道)上交材料,经过区民政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将结果反馈回镇街和相关托养服务机构。


进行托养如何收费?


  对我区户籍的低保、低保临界、城乡三无、五保对象、一家多残家庭、低收入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不高于我区低保标准两倍)等贫困家庭对象,给予托养服务费2000 元/人·月、托养康复费2900 元/人·月,合计托养费用4900 元/人·月的补助。对其他家庭对象,给予托养服务费1000 元/人·月、托养康复费2000 元/人·月,合计托养费用3000 元/人·月的补助,超出的费用由托养对象个人承担。


  托养补助按照区财政管理制度与托养服务机构进行直接结算,不支付给托养对象个人。其他家庭托养对象自己负责的费用,自行直接与托养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托养对象每月伙食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托养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助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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