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潘美颖) 没劳动关系证明、用工单位不稳定,流动性强、还没钱……以上种种都是建筑业农民工“伤不起”的原因。不过2016年,建筑业工人可以不怕不怕啦,从今年开始建筑施工企业须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建筑工人们苦逼的日子总算到头了。
日前,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佛山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式下发。该通知明确规定凡是承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需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其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则需要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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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流动性较强的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没有用人单位开出劳动关系证明,没有用工协议也可以通过项目参保的形式获得工伤保险,“针对建筑业的特点,国家出台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新政策,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区民政和人社局介绍,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将用施工单位承担,而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参加。
那么,如果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话,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什么手续?建筑业工人需要完成哪些程序工作呢?如果施工单位不愿意购买,又该怎么办……还有好多疑问尚未解答的你也不用着急,动动手指打开上方的视频就可以了解得一清二楚!
岁末将至,如果农民工们遇到施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一经查证属实,施工单位将获7年有期徒刑,问你怕未?动动手指点击下面视频吧,打击不厚道行为,人人有责噢。
施工单位年底不给钱,想投诉点算?看上面看上面,点开视频咩都话你知
■延伸阅读
佛山市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缴费费率确定为1‰。其中:
新开工的建设项目:
工伤保险费应缴费额=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1‰
在建的建设项目:按剩余工期进度比例计算该建设项目的应缴费额
工伤保险费应缴费额=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剩余工期进度比例(剩余工期天数/总工期天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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