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子将被强制注销(网络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张琼) 各位车主注意啦!未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你的爱车将被强制注销,以后就不可以继续上路行驶啦!
昨日(9月10日),顺德区公安局公布了未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强制注销的机动车清单。195辆机动车被列入名单中,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这195辆机动车如在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前还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属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如果不想车子报废注销,又该如何做?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于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前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届时,顺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注销。被强制注销的车辆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元罚款,应当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应当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相关信息
1.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0757-22835101
2.佛山市顺德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电话:0757-22319070、22319080、223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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