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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造吗?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有更多补贴哦

办理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可获得更多补贴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陈姗姗) 昨日(8月11日),有市民询问顺德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情况。记者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到,在顺德,符合条件的佛山市户籍居民在一次性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后,每月最高可增加257元待遇。缴费越多,年龄越大,增加的待遇相对越多。

  据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可参与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对象为正在顺德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60周岁且符合在顺德申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

  该负责人透露,顺德区有10.3万人可办理补缴手续,目前已有5.8万人左右办理补缴手续并缴费,其他符合条件的居民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至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补缴手续。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据悉,顺德区在今年三月底已经完成批量补缴工作,4月1日起,仍可继续办理。但3月31日前办理补缴和缴费的,待遇最早可从2014年8月补发,今年4月1日起办理补缴的,无补发待遇,只能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费用分六个档次,依次为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居民养老保险费。缴清费用后,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相应待遇。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补缴年限加上原缴费年限累计年限不得超过15年,且只能申请办理补缴一次,不能多次补缴;参保人缴费成功后,中途不得办理退回保险费。

  参保人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2010年1月后在佛山市按期连续缴交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补缴保险费后,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已缴交的所有保险费建立的个人账户资金,在扣除已领取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后的余额(即剩余的保险费),可全部按规定一次性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另外,还可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费。

  此外,参保人建立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发完后,将由当地政府财政继续按原标准每月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直到参保人终老。

■案例


  (一)陈姨从2010年1月起按月缴交居民养老保险至2014年12月(达到60周岁),缴费5年共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金+利息)为2096.12元,若其于2014年12月申请按最高档960元/年缴足10年保费9600元,2015年1月起每月可以领到多少养老金?


  答:陈姨办理补缴手续并成功缴费后,可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1、基础养老金:根据政策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的,2010年1月后在我市按期连续缴交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含延缴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陈姨在我市按期连续缴费5年,故每月领取135 + 5 =14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2096.12 + 9600)÷139个月= 84.14元(60岁的对应计发月数是139个月);


  3、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合计金额为:140 + 84.14=224.14元。


  陈姨领取139个月养老金后,即其缴交保费建立的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陈姨除继续领取基础养老金(现时140元)外,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84.14元,也会由政府继续发放至陈姨终老。


  (二)张伯现年70岁,2010年1月1 日起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时,无需缴费直接享受居民养老金至今。张伯若现申请按最高档960元/年缴足15年保费14400元后,其每月可以领到多少养老金?


  答:因张伯未曾缴交过居民养老保险费,故其成功办理补缴手续和缴费后,按现行的相关政策规定,其可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1、基础养老金:每月13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14400÷56个月=257.14元(70岁的对应计发月数是56个月);


  3、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合计金额为:135 + 257.14=392.14元。


  张伯领取56个月养老金后,即其缴交的14400元建立的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张伯除继续领取基础养老金(现时135元)外,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257.14元,也会由政府继续发放至张伯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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