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他人身份证应交给警方(图片来源网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梁晓茵、陈秋沌) 如果捡到别人的身份证,你会怎么办?日前,顺德陈村一名男子捡到别人的身份证后拿去银行“代替本人”办理银行卡,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报警,最后被警方抓获。
5月13日14时许,顺德陈村镇樟村路某银行职员接待了一位客户“吴先生”。“吴先生”声称要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储蓄卡。银行职员让“吴先生”填写申请表并出示身份证,但接过递来的身份证时,却发现该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这位“吴先生”的样貌不像。
出于职业敏感, 职员询问“吴先生”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样貌为何存在差异。这时“吴先生”显得有点紧张,说是早年办理证件拍的照片,现在会有点“区别”。银行职员查到吴先生曾在该行办理过业务并留下了联系电话,于是悄悄拨通了吴先生的电话,发现接听电话的不是面前的男子,电话里的男子才是吴先生本人,他称半个月前丢失了身份证。
银行职员一方面稳住这位可疑的“吴先生”,一方面悄悄地拨打110报警。很快,陈村公安分局的民警赶到银行。对身份证一事,这位“吴先生”无法自圆其说,最后被民警带回协助调查。
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吴先生”向民警供认了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违法行为。这位“吴先生”其实姓陈,今年26岁,广东韶关市新丰人,他称冒用的身份证是两天前他在广州某网吧捡到的。由于没有工作没有钱花,陈某想让家人转钱给他,但自己的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于是想到用捡来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目前,陈某因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市民如捡获遗失和无人认领的身份证时,可将证件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市民身份证件丢失后,应及时登报挂失;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银行卡有异常,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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