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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顺德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特急粤机编办函〔2012〕309号

  关于对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函


省府办公厅:

  转来《关于同意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草稿)》和顺德区政府顺府〔2012〕22号文悉。经研究,我们意见:

  一、赞成在顺德区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先行先试,争取率先取得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实现商事登记监管总体效能的全面提升,推动国际营商环境的加快形成。

  二、突出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应强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安全事项外,一律取消民间投资领域的审批事项。同时,深化政务服务体制改革,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在“宽入”的同时辅以“严管”。

  三、关于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大幅度压减特殊许可经营项目和推进外资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建议作为课题专项攻关,在把问题研究透彻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充分沟通后按有关程序报批。特别是涉及重大监管体制及执法体制调整的,要坚持方向积极,步骤稳妥。

  另外,我们对顺府〔2012〕22号文部分表述作了修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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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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