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又粗又长、卖相鲜嫩好看的可能为毒豆芽
食用添加了“AB”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豆芽可能导致中毒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昨日(5月15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顺德一男子短短一年半时间即生产“毒豆芽”112吨并卖至周边市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终审获刑两年。
太猖狂,一年半制112吨“毒豆芽”
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45岁的赖某此前在顺德大良从事个体户生意。2012年9月,他向潘某夫妇(另案处理)学习利用“无根剂”(氯苯氧乙酸钠)和“AB”粉(苄基腺嘌呤)生产豆芽方法。顺德城市网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自2011年起,国家就已明令禁止“无根剂”和“AB”粉作为食品添加剂。
而据赖某称,事实他知道这两种物质是国家禁止且对人体有危害的毒素。但为牟利,他学成后就在顺德大良街道大门一出租屋内生产毒豆芽,每天大约生产4至5桶豆芽,每天生产约400斤成品豆芽,并将豆芽运到大良街道金利市场变卖。
2014年7月9日凌晨1时许,顺德大良警方会同顺德农业部门在上述出租屋抓获赖某,当场起获疑似有毒、有害成品豆芽54桶,共计2700千克。经统计,从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期间,赖某在该出租屋共生产112000千克(折合112吨)毒豆芽,并以每斤0.4元的价格批发或零售他人,销售金额8.9万余元,从中获利人民币约4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赖某在生产、销售的豆芽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物质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案情,判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赖某之后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终审审理驳回赖某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粗壮无根的豆芽请谨慎购买
顺德警方提醒市民,卖相好看、又粗又壮的无根豆芽很可能添加了有害添加剂,应谨慎购买。
针对“毒豆芽”事件,去年顺德区农业局农业综合监督所有关负责人就介绍,犯罪嫌疑人为牟取经济利益,在绿豆芽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AB”粉、植物生长调节剂,不仅可令豆芽的生长周期由正常的7-8天缩短到3-4天,而且产量还能增加1倍。
据顺德区农业局方面介绍,“AB”粉(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4-氯苯氧乙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一定的毒性积累,食用含有这些物质的豆芽会导致头晕头痛,严重的会诱发尿毒症和癌症。如果市场上销售的豆芽长得又粗又长、卖相鲜嫩好看,而且没有根须,豆芽折断后会有水分流出,很可能就是添加了“AB”粉、“AB”水的“毒豆芽”,应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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