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梁晓茵) 近日,一名男子因与一名女车主发生争吵,一时气愤,竟捡起一石子,砸向女车主车窗玻璃,将玻璃击碎,损毁财物价值约5000元。没想到,这一冲动之举让该男子被刑事拘留。
原来,2014年12月31日傍晚,唐某驾驶海马小车停靠在陈村镇潭村牌坊路口的佛陈路二马路等候朋友,在准备开车离开时,刚好有一陌生女子驾驶白色汽车从佛陈路转入二马路,由于车多路窄,女子驾驶的小车右后视镜碰了其海马的后视镜一下,继而发生争吵,女方一边开车一边谩骂。
当两人驾驶汽车来到潭村工业区一路时,唐某发现对方女子还在对其大骂,于是心生不忿,于是马上下车随手捡起一块三五厘米直径大小的石头,使劲对着对方女司机的汽车砸过去,正好将对方汽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碎。随后,唐某马上开车离开。
“当时他们也劝我别惹事的,但是我一时气愤,头脑发热,一下车就捡起石头扔过去,原本我只想教训一下那女子,想不到会落到如此地步。我知错了,我很后悔。”事后,冲动男子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主动来到陈村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目前,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且达到被刑拘标准而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提醒
各位司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要文明礼让,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因图一时之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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