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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法实施,容桂安全生产人员忙学习



社区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陈琴琴 通讯员麦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为让安委会成员更了解法律,近日,容桂安委会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街道安委会成员、各社区(村)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约120人参加了培训班。

  据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在完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执法手段、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重大修订。容桂市监分局副局长陈锦松要求各单位、各社区(村)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并将新《安全生产法》融入运用到日常工作中,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问题的能力。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与此同时,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也大幅提高: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对于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现场专家介绍道。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旨在有效帮助各单位、各社区(村)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进一步理解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并在全辖区营造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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