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通讯员邱霖静) 利用“伪基站”冒用移动公司的频点发送广告短信息12万条,近日,顺德法院审结了顺德首宗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四名被告人因犯破坏公用信息罪被顺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三年不等。
郑某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某街道医院工作后,负责管理该医院的日常工作。2014年2月15日,为了增强该医院的知名度,郑某拟定了该医院的宣传信息,并安排医院的司机叶某开车接送医院的员工李某以及苏某、梁某三人送到容桂天佑城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派发宣传单,同时运送“伪基站”等设备到相应的地点,并利用“伪基站”冒用移动公司的频点发送广告短信息。
此后,直至2014年3月10日,除了下雨等恶劣天气外,叶某每天都开车接送苏某、李某、梁某三人及运送设备到容桂天佑城等多个地方,由梁某派发宣传单,苏某及李某利用发送机群发“某医院宣传短信”给附近的中国移动用户。
在此期间,移动公司陆陆续续收到移动用户的投诉,称收到垃圾短信,同时,移动公司也发现在顺德容桂天佑城区域有异常信号干扰移动公司发出的原信号,于是派技术人员带设备到容桂天佑城周边探索异常信号源,最终,于3月10日在某公园旁的一辆车上找到了信号源,技术人员即刻报警并在当天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李某、苏某二人利用“伪基站”每天最多发送短信数量有4万条,最少有9千条,共发送短信约12万条,致使中国移动用户受影响约为18000人次,造成发送范围内的手机在一到数分钟内无法正常通话、上网、收发短信。
顺德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苏某、李某、叶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告人郑某因是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苏某、李某、叶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郑某不服判决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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