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客”假借看房实为抢劫,被判刑三年(图片来源于网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郑勇亮 通讯员邱霖静) 女房东带人看房,却不想看房是假,反遭抢劫。近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宗抢劫案,被告人周某、朱某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女房东带人看房却遭抢劫
日前,顺德城市网记者从顺德区人民法院获悉,女房东李某将其名下容桂街道某房屋的租房信息放到58同城网上,2014年3月12日16时许,一男子打电话给李某,称其在58同城上看到租房信息,想看看该出租房。双方遂约定第二天去看房。第二天早上10点,朱某与周某在租房楼下和房东李某及其父母碰面,房东将两人带到楼上看房,其父母在楼下等候。
李某打开房门,让周某两人进房查看,自己便站在门口等。随后两人在屋内称小房间里的衣柜门坏了让李某进屋查看,李某走进屋内,称衣柜门不能修好,双方遂发生了争执。争执中,两人趁其不备,突然拿出胡椒喷雾喷向李某的脸部,李某突遭袭击,马上大声叫喊。随后,李某被捂住嘴按在地上,两人对李某实施殴打,并用尼龙扎带将李某的双手双脚捆绑起来。
恐吓殴打逼问银行卡密码
周某两人拿出匕首指着李某恐吓,禁止其发出声响,并在李某的手袋里搜出红色钱包,取走了钱包里的1400余元。见钱包内有银行卡,遂殴打李某,逼问其银行卡密码。李某不从,两人见无法逼问出密码,就用胶带将李某的嘴封住,迅速逃离现场。
李某见对方离开,便一跳一跳地跳出屋外,挣扎中扒开了封住嘴巴的透明胶带,并大喊有人抢劫。但其跳到楼梯口时失去平衡,从八楼楼梯滚到了七楼,过程中绑着双脚的尼龙扎带断了,李某马上挣脱往楼下追去。
周某与朱某兵分两路逃跑,李某向朱某追去。朱某最终在容桂行政服务中心对开的红绿灯处,跳上一辆正在等红绿灯的摩托车时,被警察抓获,并当场缴获了被抢的红色钱包。最后,警方根据朱某的证言,在中山将周某抓获。
因抢劫罪嫌犯被判刑三年
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先后判处被告人周某、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上述案件中,被告人周某及其同伙朱某利用看房为理由,降低了房东的警惕心,并故意挑起事端争执,趁其不备偷袭将其制服,达到抢劫的目的。顺德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在接触陌生人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单独在无人的地方与陌生人见面,无法避免见面时,最好有男同伴同行,随时注意周遭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马上呼救或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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