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乐从镇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乐从镇足球协会
赞助单位:招商地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依云国际杯”2014年乐从镇男子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乐从镇体育总会
二、协办单位:乐从镇足球协会
三、赞助单位:招商地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自11月26日开始,逢星期二、四、六晚上进行比赛。
五、竞赛地点:浪迪足球场(位于沙滘南围塱农业园,团亿到环镇西一环边,中乐加油站对面)
六、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5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奉公守法,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社会道德。
2、运动员须持有乐从镇户籍;允许每队最多可报非本镇户籍的运动员3名,非本镇户籍的运动员须在我镇购买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社保。
3、参赛队名以村居或企事业单位名称冠名。
4、比赛限报20队,报满即止。
5、运动员资格:必须年满18岁(即1996年11月1日前出生,以第二代身份证及有效证件为准)。
6、各参赛队必须为队员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七、竞赛办法及纪律规定:
1、执行广东省足协《七人足球竞赛规则》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精神以及中国足协最新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纪律处罚条例》。
2、比赛采用混合赛制,即第一阶段小组循环,第二阶段淘汰赛。
3、比赛采用七人制,标准5号足球,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淘汰赛中比赛规定时间结束,如出现平局,则以点球(3+1)直接决出胜负。
4、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将7名上场队员和其余的替补队员的名单交给该场比赛执法裁判的第四官员。比赛前,教练员把7名上场队员的身份证、有效证件及参赛证送交给本场执法的第四官员核准,替补队员在换人时,手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及参赛证进行替换手续。每场比赛换人不得超过5人,而且运动员替出后不得复入(点球决定胜负时,不得替换)。
5、黄牌、红牌: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中的两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的比赛(组委会追加处罚的除外)。
6、如一支队在比赛中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时,则以当场比分为最终得分。
7、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有效。如比赛未开始且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不能如期进行,由组委会作出是否比赛的决定。
8、(a)第一阶段的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仲裁组如有追加处罚除外,累积两张红牌者,将被取消本次赛事资格。(b)如不服从裁判判罚,故意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本次赛事资格及成绩(按本规定第九条款执行),并对该队及主要责任人禁赛3年。(c)无故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15分钟的球队,以弃权论(按本规定第九条款执行)。(d)对违反体育道德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情节严重者处以禁赛3年。
9、如有队伍无故弃权、罢赛或发现作弊并予以查实的,判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进行的和没有进行的场次)以0:3负于对队,对已进行的比赛,超出的比分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并处没收保证金的处罚。
八、计分办法及名次:
1、第一阶段: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决定名次的办法:
第一阶段比赛成绩按各队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先后,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按全部比赛净胜球、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全部比赛的红/黄牌数,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3、第二阶段: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平局时则不再进行加时赛,以直接互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九、比赛弃权、罢赛及处理:
(一)球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行为的均属罢赛或弃权行为:
1、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组委会的批准,未参加完赛程的比赛。
2、拒绝裁判员的要求进行未结束的比赛。
3、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4、不按时进行比赛(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
(二)处理
1、一方球队弃权或罢赛,判另一方球队3:0胜。
2、双方弃权和罢赛,取消双方球队本次赛事所有成绩(按第七条规定中第九条款执行)。
3、运动员处在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的,按弃权论处。
4、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的运动员参加了比赛的,按弃权论处并扣罚球队所有赛事保证金。
5、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将取消该球队余下所有比赛资格。并将取消该球队在整个比赛中的所有比赛成绩(按第七条规定中第九条款执行)。
6、任何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都要被扣除上交的纪律保证金,主办单位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7、赛事期间发生殴打裁判、运动员、工作人员等情况,主办方及协办方将立即报警,扣罚该球队所有赛事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及法律诉讼的权力。
十、比赛服装:
1、各参赛球队自行准备两套深浅颜色的比赛服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一致,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写号、重号,不得上场比赛。比赛服装颜色、款式必须全队一致,紧身裤的颜色必须和球裤的颜色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2、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3、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4、运动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穿布面平底、胶粒底足球鞋或皮面胶粒底足球鞋。不得穿铝、铁钉皮质足球鞋比赛。
十一、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在规定时间内,带备《“依云国际杯”2014年乐从镇男子足球联赛报名表》、全体队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援社保证明原件和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以备制作运动员证)到乐从镇政府二楼文体局报名。
(3)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没有违规及违纪的队伍在比赛结束后凭收据退还保证金。
(4)报名咨询电话:28338857、28338825(王小姐、劳先生),传真:28338824;查询网址:乐从镇政府网(www.lecong.gov.cn)和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
十二、奖励办法:
1、比赛奖励前八名,各奖奖杯一座,奖金如下:
名次 金额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男子足球联赛 | 8000 | 6000 | 5000 | 4000 | 3500 | 3000 | 2500 | 2000 |
2、其余未进入前八名的球队均获1000元的参赛补贴。
3、设最佳射手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元。
十三、裁判工作:
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队必须服从裁判裁决。
十四、参赛经费:
1、各参赛队训练、饮食、交通、医疗等费用自理。
2、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如比赛期间发生队员伤病或意外事故的,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十五、领队、教练和裁判长联席会议:
1、时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15:30
2、地点:乐从镇政府二楼文体局会议室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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