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不还可不行(图片来源网络)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梁晓茵、陈秋沌) 恶意透支潜逃外地竟还胆敢故技重施!即便在当上新公司总监收入丰厚后,还拒不还款!日前,陈村警方就抓获了这样一名男子,以为恶意透支潜逃就溜之大吉,最终落入法网。
2013年5月,段某(男,28岁,河南洛宁人)在顺德陈村镇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其后,他先后用信用卡透支一万多元用于日常消费,在恶意透支无法还账的情况下,段某以为一走就可万事大吉,于是离开陈村逃回老家河南洛阳,银行多次联系无法找到段某,今年9月25日,银行工作人员向陈村公安分局报了案。
在获取段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大量证据后,陈村警方即对段某网上追逃。11月9日,陈村民警跨省追捕,在洛阳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潜逃嫌疑人段某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段某交代,去年5年在陈村某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10308元,10月开始无能力偿还卡数,于是更换住址和电话号码,躲避银行催收还款,11月底再次透支1800元后逃到洛阳。去到洛阳,明知无力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段某又分两次取现1800元和900元,将额度用完。直到2014年8月23日,累计透支人民币本息合计18017.67元。
审查过程中,段某一句“因为我以为离开顺德,银行就无法找到我追还卡数”令办案民警哭笑不得。这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80后青年,在洛阳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监的段某,生活稳定了,竟也没想过要归还银行欠款。而落网时,段某在洛阳当地新办的信用卡上还存有八万元存款。
目前,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为持卡人提供服务,方便了持卡人。但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透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则认定为恶意透支,公安机关可依法追究透支人刑事责任。因此,持卡人应该遵守信用卡的相关规则,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进行信用卡消费,在规定期限内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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