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和谐,进一步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弘扬传统美德,倡树文明新风,在全社会营造感恩母亲、回报母爱的良好氛围,勒流街道妇联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好妈妈”评选活动,评选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勒流户籍的妈妈或丈夫是勒流户籍,且居住在勒流的妈妈均可推荐。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行为举止文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3、热心公益,甘于奉献,助人为乐,团结邻里,在倡扬社会新风,创建平安和谐家庭中贡献突出。
4、具有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进取,爱岗就业,奋发有为,在勤劳致富和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
5、大力弘扬母爱精神,以德育人,科学施爱,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明显,且有特别感人的事迹。
6、婆媳关系融洽、尊重老人、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科学教子。 具有纯朴的善良品性,无私的大爱情怀,能够理智、宽容、和谐地处理家庭关系,受到社会高度赞誉等。
7、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在家庭或子女遭遇突然灾难时,不离不弃,勇挑生活重担,以坚强执著的毅力,为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
三、评选形式
采取以村居、单位、家庭或个人推荐,请将人物的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于11月25日前交到所在村居委会,可登录网址“顺德城市网”下载推荐表格。
四、评选办法
1、审核:勒流街道妇联对所有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正式“好妈妈”候选人;2、评选:正式候选人中最高分数的若干名作为获选的“好妈妈”。评分方法分为两部分:(一)网络投票分数占总分的40%;(二)专家评选工作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
五、表彰奖励
勒流街道妇联将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选的“好妈妈””进行隆重表彰,并选取其中的个别典型事迹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勒流街道妇女联合会
2014年10月15
附件:点击下载勒流街道“好妈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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