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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物冒领手机,终难逃法眼



从监控录像看到,潘某冒领手机时表现镇定


  顺德城市网消息 (见习记者欧阳萱 通讯员何志伟) 古语有云:便宜莫贪,在当今法治社会,只要伸出贪婪之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杏坛一女子到商店选购商品时,一时贪念冒领了他人遗留在商店的手机。

  据了解,冯先生日前到麦村市场某百货商店里购物时,不慎将手机遗留在收银柜台,翌日回去寻找,手机不翼而飞,后冯先生立即向光华社区民警社区报案,寻求帮助。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日冯先生在百货商店购物,在柜台付款后随即离开,并将手机遗留在商店柜台。后来店主发现手机并询问“手机是谁的”,刚付款打算离开的潘某四折返店内,称自己是手机主人,并冒领离开。

  这一过程被商店的视频监控全过程记录下来,通过多方走访,警方最终在潘某四住所将其抓获。面对铁一样的证据,潘某四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潘某四予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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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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