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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主评价体系,家长话事权增大



学校自主评价,让更多社会评价帮助学校提升(资料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湛承姝) 2013年11月,顺德启动一种新的学校自主评价体系:顺德学校办得好不好,不再是单一的评价方式,而是来自学校内部、部门、社会的多方综合评价。此后,经过半年多的酝酿,自主评价体系统详细操作方案于今年5月份出台,新方案中,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力有所增加和扩大。

   记者发现,方案较为充分地强调了学校自主权,以往政府主导评价的影子逐步在减少。相关规定包括成立学校发展评议组,要求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有一定的比例,学校每年需要向学生发放问卷进行测评。    

  整个学校评价体系分为两部分,内外结合。把评价交还学校的同时,教育部门仍将以抽检评估等方式进行管理。

  在内部评价方面,今后各校需成立“学校发展评议组”作为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单位,这个由9-11人组成的小组有别于过去的家委会,里面不仅包括学校委员会、校董会代表、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还有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方案》更要求其中的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都不能少于1人、教师代表不少于3人。

  自评方面要求学校每学年度进行一次自评,由学校进行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土在内的民意问卷测评,问卷内容由区教育局委托专家组制定,小学问卷调查时间为每年的6月10日至7月10日,中学为每年的6月20日至7月10日。之后通过数据平台分析,作为学校自我分析评估的依据。

  在学校外部,则由教育局组建专家组,每年对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的抽检或实地评价。每年评估结果由区教育局认定,作为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依据,同时也是学校改进发展的跟踪依据,另外每个评估周期评定为“优秀”者,对学校及校长个人予以奖励。

  顺德教育从体系的建立,到方案的落实,正式逐步放开学校管理权的直观体现。有教育界人士曾表示,这样的放权,一方面能鼓励学校间进行良性竞争,发挥学校办学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减轻了教育局的负担,免除许多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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