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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冲卡,酒驾被刑拘



醉驾将被刑拘(陈村公安供图)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邹建华 通讯员陈秋沌) 近日,两名男子饭后因涉嫌醉酒驾驶被陈村民警刑拘,两名男子将面临牢狱之灾。

  4月20日15时20分,陈村民警在白陈路路段石洲警务工作站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粤A”牌照的小车飞速往平洲方向行驶。设卡民警示意停车并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罗某(男,40岁,河南人)身上传来浓烈的酒精气味。正当民警准备作进一步调查时,罗某欲逃离现场,被民警控制。通过抽血检查,发现罗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56.8mg/ 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无独有偶,4月29日3时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女装摩托车在石洲警务工作站30米前,突然踩刹车停下弃车逃跑。设卡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该名男子控制。经检查,发现男子彭某(27岁,湖北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彭某更竟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嫌疑人罗某、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

  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醉酒驾驶,将按照《刑法》“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论处。一旦被查获,违法者面临将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警方对于酒后驾驶,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漠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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