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王卉林) 最近两三年,顺德出现了一支特别的队伍。他们穿梭在社区、村居里,他们接触的最多人群是长者、残疾人及困难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劳动时常还被误称为“社区老大妈的工作”,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社工。
3月15日,在国际社工日来临之际,“顺德社工,用心沟通”2014年国际社工日系列活动在顺峰山公园举办。一则《有爱就有奇迹》的短片播放,展示了顺德社工这几年来的发展历程。三年时间过去,但社工对市民而言,仍然陌生。
“我们还在自我介绍阶段。”就像容桂街道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副总干事舒志勇说的那样,顺德社工还需被更广泛的认识和认可。
启动仪式现场,众多社工机构拼起一片“爱心”
发展现况:16家社工机构,386名社工
自2010年开始,顺德先行先试,创新社会管理,在全区推进现代社工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项目服务”的运作模式。通过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工作发展,积极培育扶持了一批社工机构。
经过3年多的探索发展,目前顺德已拥有386人的专业社工队伍和16家社工机构,其中自主培育的本土机构约占80%。除此之外,全区10个镇(街)还建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社工服务站点,社工达96人,为群体提供家庭、青少年、长者、残疾人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服务。
“争取至2015年,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工人才队伍。”顺德区委社会工作部副局长张红表示,接下来,顺德交会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
顺德社工虽然发展很快,但还需加大市民认识
社工的尴尬:还是被认为是义工
虽然顺德在大力发展社工,但是社工的社会认识度仍然面临尴尬的局面。“他们这些义工,经常在社区搞活动的。”在启动仪式的公益健步行活动中,一位近60岁的爷爷指着一群社工,笑着夸奖道。而在一旁的社工们,脸上却有些许尴尬的笑容。
“至今,社工对很多人来讲还是很模糊的概念。”舒志勇对此的感受甚是深刻。2006年,舒志勇从社工专业毕业,2011年,他回到顺德再从事社工工作,而他的工作时常被说成是“社区老大妈的工作”。
但是社工与义工的区别在于专业。虽然他们总是这样去介绍社工与义工的区别,但能够理解的人还是少。“目前,我们还是要做好让人们‘认识’的基础工作。”
顺德社会服务氛围还不够,社工发展还需政府扶持
谈自我造血:太早!还需政府扶持
当然,一方面,社工机构在不断扩大自己的社会认识度,另一方面,政府也在大力扶持社工机构的发展。顺德从公共财政拨出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或特地委托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同时,对于新开设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顺德区、镇(街)政府还给予财政补贴。
“目前,我们发展途径主要有政府购买、企业购买及福利会购买。”舒志勇介绍到,对于容桂街道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来说最主要的发展途径还是政府购买为主。
而对于一直热议的,社工机构应该“自我造血”,不能一味依赖政府,舒志勇也有自己的看法。“顺德不像香港等地区,社会服务氛围还没有出来,所以现在谈‘自我造血’太早了。”舒志勇表示,三年想发展好一个行业,而且还是一个新鲜行业是不简单的,目前顺德发展社工还得靠政府购买推进。
想要更好服务对象,本土化发展很重要
未来之路:留住人才,做好本土化
这三年多来,顺德社工发展可脚步较快,人才紧缺的问题也一直都存在着。其中,除了加大吸收人才之外,留住人才也尤为关键。“社工发展的前一两年,流动性还是挺大的,近几年相对好了很多,所以现在都注重本土化培养。”舒志勇表示,对于顺德来说“本土化”尤为重要。
由于社工服务是需要深入到社区、村居、家庭,必须对当地的人文风俗甚为了解。“能不能讲白话,就是最基本的条件。”舒志勇说,尤其是顺德村居里,语言不通根本无法开展服务,这也就导致外地来的社工们很难进入顺德,所以还是得本土化培养人才。
除了社工本身之外,在推动社工发展过程中,顺德一直向香港、新加坡等发展更为成熟的地区学习,逐渐也有不少外来社工机构进驻顺德。
对此,顺德区社会工作者协会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强化协会的中介服务能力,及时了解社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作积极协调。 ”顺德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凌远清说到。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