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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救助惠及全区,最高可获10万元



顺德慈善会对部分救助办法进行修改,扩大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金额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昨日(1月8日),顺德慈善会举行2014年度年会。顺德城市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起,顺德慈善会对部分救助办法进行修改。其中,危重病特殊救助的范围扩大全区所有本地居民,此外,助学的标准也比原来增加1000元。

大病救助覆盖本地居民,救助“限高”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起,对原来的《顺德慈善会危重病特殊救助实施办法》、《顺德慈善会助学实施办法》、《顺德区慈善会对困难异地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修改。修改的核心内容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金额。

  其中,《顺德慈善会危重病特殊救助实施办法》修改为《顺德慈善会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修改的《办法》明确,救助的对象从原来的五保、三无人员、低保、低保临界,人均家庭月收入在标准5倍以内的,患重大疾病的居民扩大至本地所有居民。

  救助的条件也由原来的具有顺德常住户口满二年降为常住满一年。更值得关注的是,救助金额由原来的最高限额5万元提升到10万元。记者了解到,顺德辖区内因病致困的人员并不少,这也是《办法》修改的原因之一。

助学金额增1000元,异地务工人员救助也升级

  除了制定《顺德慈善会医疗救助试行办法》,顺德慈善会还对《顺德慈善会助学实施办法》的助学标准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提高对低保临界二级家庭子女的助学标准,即就读幼儿园、高中、职中、中专、大学等阶段,助学金发放比原来金额增加1000元。

  其中,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大学二年或以上年级,每人每学期补助5000元。而低保临界家庭子女,就读大学的每年补助5000元,高中补助3500元,就读职中、中专的补助5000元,幼儿阶段的补助3000元。

  此外,顺德慈善会还对异地务工人员的救助标准也做出了调整。首先调整的是降低了救助条件,由原来的“在顺德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连续参加顺德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含2年)以上”,改为“在顺德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连续参加顺德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含1年)以上”。

  救助限额则由原来的每次救助最高限额10000元提升至一年内最高救助限额为20000元。救助金由区、镇(街道)慈善会承担,每例救助的起付标准各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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