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违章停车三天,车主“吃”了四张“牛肉干”(图片为网友“周郎老矣”提供)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麦惠慧) 容桂一小车三天内连吃4次“牛肉干”?!昨日(3月14日),网友“周郎老矣”发微博称,容桂青年路一辆五菱汽车因连续三天违规停车而吃了4次“牛肉干”:“今次五菱仔车主悲催啦!今早早餐又多份牛肉干,四份牛肉套餐估计都饱到吐罗!”
网友质疑:连续罚单是否违反规定?
从“周郎老矣”所发的图片上看到,该汽车第一次吃“牛肉干”是在3月12日17点30分,而最后一次则是在3月14日7点48分。“这辆五菱自12日停在这里后,就没有开走过。”“周郎老矣”告诉顺德城市网记者,他连续三天都在同一位置看到这辆汽车,昨日早上经过时,发现上面已经夹上了4张罚单。
对于交警在三天内对同一车辆开出罚单的行为,“周郎老矣”觉得处理办法有点不妥,车辆已经连续停放三天,极有可能继续停放,“再开违章通知书已经不是好办法”,他认为直接通知车主的效果会比较好。而“肥添FatTim”更是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列出相关法例,“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部门回应:处罚以电脑录入为准
执法交警的这一行为是否真如网友说的违反规定?带着这一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容桂交警相关人员。梁警官向记者解释道:“网友说的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是对的,但我们并不是按罚单进行处罚。”梁警官告诉记者,通常交警开出罚单后,需要经过交警大队重新核实、审批,最终录入电脑系统,若审核不成立,将不录入电脑。“我们查过记录,该汽车的确存在4次违章停车行为,但都在不同时段。”梁警官表示,只要罚单时间不在同一时段,就不属于违反规定。
而在昨天下午,@顺德容桂交警官方微博亦发出回应,称已经通知车主,并劝告其立即驶离。交警告诫广大车主:“希望车主配合好交警部门工作,同时呼吁广大驾驶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守法停车!”
(编辑: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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