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粉、濑粉是两广市民餐桌上常见的一种主食。近期,市质监局就在食品日常监管中发现河粉、濑粉生产加工单位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大米、生产环境差等问题。昨日,市质监局网站上就曝光了在行动中检查出的8家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单位名单。市质监局表示,对这8家单位进行依法查封。
不过,针对有媒体报道称东莞河粉企业违规使用“漂白粉”等情况。昨日,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回应称,东莞查处的问题河粉企业,其问题并不出在“漂白粉”,而是“保险粉”。
企业“保险粉”有问题
经市质监局现场检查,有一部分河粉企业是超范围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低亚硫酸钠(也称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作为原料大米的漂白剂,但并未发现企业使用漂白粉或工业保险粉等非食用物质。
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介绍,只要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保险粉,检测时可以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
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河粉生产中,“保险粉”也是不允许添加的。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允许使用食用级的低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作为漂白剂、防腐剂。它们可以用于部分食品的生产加工,并规定了其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如蜜饯凉果为0.35g/kg,腐竹、淀粉糖为0.2g/kg,饼干、食糖为0.1g/kg。而且市质监局对问题河粉产品的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其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平均值为0.1g/kg,检出值与饼干、食糖的允许最大使用量接近。
未发现用变质大米做原料
市质监局在对全市河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对其使用的原料大米也进行了检查。
现场检查中,市质监局未发现生产加工单位使用陈化粮、变质发霉大米生产加工河(濑)粉,经检测,原料大米样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全部合格,个别批次原料大米质量等级较低,碎米总量、黄粒米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生产河粉需要使用陈米作为原料,但不是所谓的陈化米或者陈化粮。陈米是指用储存时间为1年左右的陈粮生产加工出来的大米,而陈化粮是指经长期储藏,已不能直接作为口粮的粮食。
(编辑: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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