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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8日在佛山市顺德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国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顺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定位,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确保社会治安平稳。依法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从严惩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2007年至2011年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879人,提起公诉15013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37.3%和48.2%。其中批捕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抢夺、绑架和故意杀人六类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10085人,起诉9414人,分别占批捕、起诉人数的63.5%和62.7%;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32人;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70人,起诉348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44人,起诉46人。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大力开展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5宗69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52.8%和56.8%,其中贪污案22宗35人,受贿案17宗18人,单位受贿案1宗1人,行贿案14宗14人,挪用公款案1宗1人,结合办案追回赃款1368万多元。先后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特大案件及窝案串案,如陈村镇赤花征地拆迁案,顺德工商银行原行长区叶宽贪污案以及原顺德区供水总公司、原顺德区安监局、北滘自来水公司、伦教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等单位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案等。同时,切实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7宗7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33.3%和40%,其中玩忽职守案件4宗4人,滥用职权案件1宗1人,徇私舞弊案件2宗2人,案件涉及拆迁补偿款项审批、工程费用监管、土地功能转换审批及社保基金审批等方面,有力地警示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职。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执法。认真处理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监督与办案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加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人,监督立案8人,督促撤案25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9宗,发出检察建议22份,纠正漏捕42人、漏诉29人,防错捕精神病人5人。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7件,提请或者建议提请民事抗诉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受理在押人员申诉110宗,依法监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2598人,超期羁押预警23246人次,核查纠正监外执行漏管88人。不断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量刑建议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27次。去年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11宗,发出量刑建议2095宗,量刑建议被采纳率为90.5%。2009年,我院办理的一宗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优诉讼监督案件”。今年初,复查的一宗在押人员申诉案件,经省检察院抗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改判。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把握“宽”“严”标准,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以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五年来,对不构成犯罪或没有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610人,不捕率为3.7%;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从轻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90人,不诉率为1.9%。在办案中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60宗。

  慎重处理涉群案件。以“办理一案,稳定一方”为指导思想,对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以“四个区别”严格划分罪与非罪,即将合理诉求与无理取闹区别开来,将普通参与者与首要分子、组织策划者区别开来,将善意表达意见与恶意煽动区别开来,将合法行为与非法手段区别开来。坚持打击少数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组织者、策划者和积极参与者,教育疏导大多数一般参加者,先后批捕、起诉了伦教熹涌发生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大良新滘发生的非法阻挠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珠二环建设、勒流稔海村民以非法手段阻挠电网工程施工、龙江“仙塘事件”,陈村仙涌村去年“11.25事件”以及今年绀现村“7.23事件”等案件。对上述案件,我院均采取受案前提前介入,受案后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审查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案件办理中加强对案件当事人及有关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争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地方的稳定。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社情民意调查反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机制,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一是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关注民生,重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如查办陈村镇赤花征地拆迁贪污系列案及龙江镇社保基金办事处等案件时,都针对案件与众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研究防范和化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共1276宗,检察长接访20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69人次,不断完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三是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0宗,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我们为一宗申请国家赔偿的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会后,申诉人来信表示“感受到阳光般的温暖”,省院郑红检察长为此批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并非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我们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执法的每一个环节。”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主动运用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一系列工作意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食品安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政府投资安全、危害土地资源等犯罪的力度。我们在办案中考虑稳定,执法中想到发展。针对违法用地屡禁不止,因土地问题引发信访不断的情况,一方面加强对土地执法的法律监督,依法批捕、起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农用地的3名村官,立案查办1名国土管理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同时深入基层调研,写出专题调研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严格依法惩治土地违法犯罪,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意见。我们坚持查办与保护相结合,2007年以来共查证不属实举报205宗,为一批干部澄清了问题,依法保护了干部的合法权利和工作积极性。我们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的各类犯罪,及时监督侦查机关解封扣押企业的非涉案财物,主动为发生职务侵占案件的企业分析财务管理上的存在问题,提出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应邀为管理人员举办知识产权等法制教育讲座,配合企业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共同探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障。我们还为53家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使它们顺利取得全国各地重点工程的投标资格,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坚持源头治本,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案件查办与预防工作同步开展,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措施,针对案件不同的成因及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了规范征地拆迁、社保及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交通执法管理及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检察建议书》,协助堵塞管理漏洞,防止案件重发,力争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积极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立与区纪委及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平台,先后参与广珠西线、广珠轻轨项目、甘竹滩大桥等重点工程的专项预防,在全市率先展开检察机关与高校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的合作。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制辅导讲座60多场,听课人数超过12000人;定期制作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公益广告;举办警示教育展览,组织有关单位干部员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宣判或到看守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传播反腐理念,营造廉政氛围。近两年,联合区纪委以本地典型职务犯罪案例为题材,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贪悔启示录》和《大墙内的忏悔》,成为全区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教材,干部群众评价为“用身边发生的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工作。自觉承担挽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创新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模式,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帮教和预防工作社会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保障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赠送《检察官寄语》,启动亲情会见制度,使犯罪未成年人感受人间真情;与区团委、司法局联合开展“扬帆行动”,着力构筑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位一体”的帮教网络,建立起案内审查与案外调查同步、办案与帮教并举、法制教育与亲情感召齐施的立体式帮教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81宗2609人,不捕27宗55人,不诉12宗23人。为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专业化,我院于今年初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公室,构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长效工作机制。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能力这一核心任务,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推进驻镇街检察工作。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我院驻全区10个镇(街)的检察室于2009年底全部挂牌。在机构、人员未定编的情况下,通过“定领导、定方式、定人员、定职责、定工作重点”等措施,抽调4名中层干部,以巡访形式开展工作,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参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处理群体性事件,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提供便捷的渠道。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积极参加“送法进村居”、“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为镇街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镇街党委政府的肯定。目前,我院一方面积极争取机构定编,一方面正配合“简政强镇”事权下放改革,积极探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方法和途径。

  全面推进“阳光检务”。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依法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活动和事项,全面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途径,在社会上加强检察宣传,在诉讼中落实阳光执法理念,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突出重点,不断规范和完善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建设,建立起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查询和服务岗位查询相结合的立体化查询工作模式,专设了查询服务岗位,2008年7月至今已答复当事人查询2万多人次。规范检务告知工作,依法主动及时告知当事人应知事项,保障诉讼权利义务落实。试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了当事人对法律和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评议公诉出庭、视察专项工作等活动。同时,大力加强网络的开发利用,积极运用网络开展检察宣传,提供便民服务,打造检民互动平台。顺应司法公开的潮流,我院阳光检务工作得到社会的普遍肯定,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后,认为体现了公共服务的理念,《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及广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专题报道。

  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强化自身监督的意识,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及民行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重大活动,下基层、进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以规范办案流程为重点的执法工作运行体系。强化案件统一管理工作,各类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跟踪案件办理情况、监督案件办理期限等管理职能全部通过网上实现,案件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有效提升。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立案报备制度和撤案、不起诉案件报批制度,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切实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20宗23人。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位”为目标,我院在不断完善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基础上,相继开发了案件管理、数据库加密、电子签章、绩效管理、阳光检务查询系统等全省信息化试点项目,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办案、组织、协调、决策、指挥、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实现了办公办案无纸化、绩效考评数字化、便民服务电子化,有效地促进了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水平的提升。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院积极引入绩效管理模式,构建以“能力素质胜任模型”为核心价值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与办公办案系统的无缝衔接,实时采集干警工作数据信息,自动生成绩效考评分数,整个评估过程公开透明,全面反映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干警可随时查看自己和他人的工作绩效得分,及时发现不足,加以改进提高。近期,我院完成了数字检察委员会系统的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动态展示案件证据材料,方便委员全方位了解案情,实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和历史案例,将有效提高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五年来,我院牢牢把握“以班子带队伍,以管理促提高”的思路,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规范执法为基础,以加强监督为保障,从教育、制度和监督三方面入手,有效保证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和队伍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和职业道德建设,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和根本举措,为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提供组织保障。

  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条件招考录用25人。坚持“凡提任必竞争”,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中层干部12人。严格按照《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任命助理检察员29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察员37人。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将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法律知识、侦查技能、人文社科知识以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以业务竞赛、专题讲座、观摩庭、案件评查、网络培训等方式,紧贴实际需要开展岗位培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在“好学顺德”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党建创新示范点。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廉洁从政准则》,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党员亮牌”、创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禁酒令》,规范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切实将作风建设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在大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使干警从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培养严谨自律的良好作风,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确认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去年基层院建设和业务考评在全市均名列前茅。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加强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各位代表长期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当前我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充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措施还有待加强;二是诉讼监督工作仍有待加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在实践中仍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与检察工作改革相配套的驻镇街检察室、案件管理及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等工作机构编制仍有待落实;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以及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予以解决或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展望

  今后五年,将是我国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飞跃的重要时期。围绕区委“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的战略目标,打造良好的法制与治安环境,是政法机关不可推卸的根本责任。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将在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顺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大局观,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在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顺德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面对我区社会转型期带来的各种挑战,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在检察环节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检调对接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等,积极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制度等办案方式,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积极争取镇街检察室机构定编,紧密结合“简政强镇”事权下放的新形势,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进一步强化镇街检察工作,以镇街检察室为平台,积极推进镇街涉检信访处理、民事行政申诉调解、社区矫正监督、基层执法监督、打击与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工作。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执法效果和质量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切实保障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建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咨询、预防调查等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律师的执业权利,进一步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更新执法理念,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注意把握办案时机,改进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创造宽松环境的关系,既要坚决查办案件,又要及时澄清事实,切实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方式,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执法宗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积极践行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检察职业道德,从根本上打牢检察队伍的思想根基。深化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以实施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基本途径,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以实施人才战略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十不准”和“六条禁令”等制度,规范干警的日常管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编辑:兴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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