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精品荟萃 > 时政策划 > 创新创意 顺德打造服务型政府 > 创新点击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顺德法院“1+10”执行工作机制改革



申报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主要参与单位: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辖区内十个派出法庭执行组 

项目启动日期:2010年4月1日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社会性难题,为有效化解这一难题,顺德区人民法院借助顺德区“大部制”和镇街“简政强镇”改革的趋势,积极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改革实施前,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模式经历了执行局集中执行、执行局与陈村法庭、杏坛法庭三个执行部门分片执行等不同阶段。上述模式在不同时期适应了当时执行实践的客观需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执行实践和理论的不断沿革,旧有执行工作模式与区域地情、工作实际的发展趋势存在脱节和错位。集中执行模式脱离了基层实际,执行法官与镇街、村委、社区缺乏紧密的沟通、协调,三部门分片执行模式未能充分利用法院全部十个人民法庭和十个镇街的人力、物力资源,也不能更好地服务“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后的镇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2010年4月份,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执行实施权赋予全部10个人民法庭行使,正式构建执行局与10个人民法庭联动执行的“1+10”工作模式,将执行力量真正下沉到矛盾纠纷发生的最前沿。 

巩固“1”个点,拓展“10”个面 

  顺德区人民法院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和分流的若干规定(试行)》,同时通过“自上而下、从内到外”的人力重组和资源整合,将全院的执行人员、车辆、装备和法警警力根据“以案配人、配资源”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调配,原执行局、陈村、杏坛的27名执行法官、26名执行辅助人员和10多部车辆被下配到各基层法庭,最终形成执行局和十个人民法庭同时开展执行工作的“1+10”工作格局和“以点带面、贴近基层、立体铺开”的模式优势。 

  巩固“1”个点,发挥执行局“指导、监督、协调、统筹”功能,加强与“大部制”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执行局主要负责行使执行综合裁判、执行指导、监督、统筹等工作,同时负责部分重大、疑难、复杂和需要全院统筹解决的案件的执行实施工作。今年来,不断加强财产集约查控、执行指挥中心、执行联动机制、集中拍卖制度、“诉访分离”机制、“院长、局长接待日”、“执行开放日”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通过“财产集约查控”强化执行财产查找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深挖“四查一告知”查找渠道;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强化“1+10”执行部门与全省、全市法院指挥中心的衔接,落实重大执行活动的统一指挥;通过扩大执行联动机制在“大部制”各部门中的覆盖面,强力贯彻最高院与国务院各部委等《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把执行工作推向社会化、协作化。通过落实集中拍卖制度,加强对拍卖中介机构、竞买人的监督,提高可供执行财产变现率。通过落实对涉及社会稳定、关系群众民生、涉及困难群体以及执行缠诉闹访等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执行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人大监督、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难问题长效解决机制。 

  拓展“10”个面,延伸十个人民法庭的基层矛盾源头化解优势,推动人民法庭开展执行工作机制改革。顺德区人民法院十个人民法庭坚持法庭职能“审执兼顾”、案件承办“审执分离”的原则,除负责属地民事案件审判职能外,还负责本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执行职能,以及按属地原则执行院上审判业务部门审理的具有民事、行政执行内容的案件。 

  首先,借助基层镇街所属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及村、居委会的组织优势,将执行职能前移,堵住矛盾源头。顺德区人民法院将劳资系列纠纷、重大维稳案件的执行工作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综合治理工作紧密挂钩,建立工作协助机制,法庭庭长同时兼任镇、街综治办副主任,列席综治维稳会议,参与地方性重大案件的决策、处理。其次,发掘基层村居的“本土资源”,利用民间组织力量,以和解为手段,以强制为后盾,以和谐为目标,形成社会性整体干预机制。通过推行“开放法院?阳光司法”活动,利用顺德本土特有的乡规民约、民俗风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见证执行、参与接访,提高执行和解率及到位率。 

  另外,强化审判质量与执行效果的“整体意识”,加强“诉调对接”与“主动执行”的衔接,做到判决结果有利于开展执行、调解内容具有可执行性、调解后激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最后,延伸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触角,加大执行查找力度。顺德区人民法院充分延伸十个法庭在十个镇街的信息触角,利用“清晨、午间、晚间”开展“错时查找、就地查找、带路查找”,效果显著。 

凸现“三个上升”和“两个减少” 

  实行“1+10”执行模式改革以来,区人民法院院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能动司法”能力,执行工作凸现“三个上升”和“两个减少”:执行案件查控财产标的额大幅上升,达成执行和解案件数稳步上升,自动履行、完全执行到位案件数明显上升;执行周期大大缩短,执行投诉率大幅下降。 

  截至今年11月份,执行收案11838件,结案9461件,结案率79.9%,同比增加了8.3%,实际执行率74.60%,其中执行完毕及和解的案件4000多件,执行标的额6.2亿多元,执行到位金额3.2亿余元,区人民法院院案件执行周期由原来的24天减少到17天,涉法涉诉信访科和监察室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四分之一。2010年8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同志专门对区人民法院院“1+10”执行机制改革作出批示和肯定,要求将区人民法院院的执行工作改革成果向全省推广。 

(编辑:柱子)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北滘镇:广东工业设计城核心启动项目
下一篇:区经促局:龙腾计划,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