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万家长) 宅基地固化是农村居民关注的话题,也是顺德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记者近日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顺德将通过统一规划兴建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并推行农村宅基地固化指标换购公寓式村民住宅。
该政策是由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和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宅基地政策解决村民住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顺德农村宅基地政策改革拉开序幕。各镇街将首先选择1至2个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试点,所换公寓不超1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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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家独户式住宅将严格限制
《意见》规定,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或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划定“单家独户式村民住宅禁建区”(以下简称“禁建区”),禁建区内禁止单家独户式村民住宅建设。纳入禁建区的村(社区)可以通过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或进行货币补偿等方式解决村民住房需求。
对禁建区以外的区域,顺德也将严格限制建设单家独户式村民住宅。要求宅基地选址不得占用连片农用地开发建设单家独户式村民住宅小区;集体所有性质的村民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兴建的房屋不得转让给非本村村民;“村改居”范围宅基地纯土地也不得转让,宅基地上兴建的房屋自房地产登记发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转让给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除外);“村改居”范围村民宅基地申请补办出让的,超出80平方米部分按基准地价评估价的80%计收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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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指标可换1至2套公寓住宅
另外,《意见》指出,凡是选择固化宅基地指标换购公寓式村民住宅的村民,一个宅基地固化指标可购买1—2套公寓式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180平方米,购买价格不高于建设成本(包括土地和基建成本以及相关费用)。
而进入城镇居住农民在宅基地置换后,除不再享有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权利外,原村待遇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情形除外)、股份分红权不变,并继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同时在教育、医疗、就业、生育、保障和自主创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策待遇。
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标准的商业住宅区将极大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推动新农村的建设,配套的商业物业保障了巨大的、长期的集体收入,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
(编辑: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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