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本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实施,顺德正式迎来“一房一价”时代。顺德经过前期的自查、自纠,目前落实的情况如何?昨日(6月2日),记者跟随全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行动督导组检查了顺德“一房一价”的落实情况,均未发现开发商捂盘惜售、一套两标等违规行为。
部分楼盘未将预售证标识放在醒目位置
昨日上午,省督导组首先前往位于禅城魁奇路的依云上城、东江国际两个在售楼盘,随后,前往陈村、北滘两地继续抽查,均未发现任何违规标价行为。顺德仅有部分楼盘未将预售证标识在进门的醒目位置,而是放在了楼盘沙盘附近。经物价部门指出后,该盘负责人也立即做出了相应调整。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副局长朱庆光说,端午小长假期间,预计将迎来销售高峰,市、区两级的物价部门应继续加强巡查及暗访,防止楼盘违规操作。
“广东很早就开始实施‘一房一价’,佛山的执行情况也一直很好,“朱庆光说,此次督查组还会重点关注部分代扣、代收费用归属问题。“比如测绘费、保险费,本来应该由开发商缴纳,却归到了买家的头上”。
据了解,目前已有督导组在广州抽查楼盘时发现,部分房产企业未经业主同意,就自行收取了律师见证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顺德执行标准更严:网签才算已售
取消售价上下10%浮动的标准,网签之后才能更改销售状态……记者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在佛山五区之中,顺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标准最严。
“只有网签了的商品房才能标识为‘已销售’,对于签了认购书的,我们只标识销售状态为‘已认购’”,陈村金宇锦园销售负责人说。在检查该盘明码标价实施情况中,督导组发现该盘按规定公开了600余套房源的详细价目信息,并将楼盘在售状态详细划分为在售、已销售及已认购等多种情况。
“目前我们只规定签了认购书,就能更改为‘已销售’”,朱庆光说,顺德的规定更为严格。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科负责人对此解释,之所以要求网签之后才能更改销售状态,一方面可以让房管部门利用认购到网签之间的时间空档,核实买家在“限购令”下是否依然具备购房资格;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杜绝开发商利用“认购即等于售出”的漏洞,上演“自销自买自退”的戏码。
此外,在全市其他四区仍执行备案价格可浮动10%的标准之时,顺德已于6月1日起率先取消此条规定。开发商调价之前必须重新前往物价部门进行监制并公示,保证了房价更加透明公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交价格一旦与公示的价格不同,或者出现虚假折扣优惠的现象,都是属于违规行为。
市民最担心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
据了解,《规定》实施后,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就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且要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
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民对《规定》的落实却表示了一定的担心。在均安工作的卢小姐近期有买房计划,她也知道有“一房一价”这个规定,就在昨天,她也去均安一些在售项目咨询,却发现根本没有“明码标价”。“我在售楼现场,根本就没看到销控表,所以更别说明示的价格表了,我问了一套意向房子的价格,销售人员拿出一个册子打开,然后告诉我折后的价格。”卢小姐说,销售人员对于楼盘的价格还是遮遮掩掩的,这样的做法让人很担心。
亦有市民提到,买房作为一种消费行为,老百姓几乎没有公开的房价查询渠道事先知道商品房的价格,现在实行“一房一价”,整个楼盘房源全部公开,并且明码标价之后,购房者就有足够的时间相互比较和考虑,可以做到明白消费,而对房地产开发秩序、销售秩序也有一个很好的规范,但是顺德楼盘这么多,相关管理部门是否都能监督到位,否则,“一房一价”就等于形同虚设。
□钟柳梅 通讯员 林秋红(编辑:jo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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