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这个月是顺德区推行“家庭病床”服务的第四个月了,已经申请并享受该服务的市民都表示便利,对服务普遍给出好评。不过,这项服务目前面临着双重尴尬,一是知晓这项服务人的并不多,同时,执业医生、护士缺乏。

提供病床服务的医药箱等“行头”

医生检查病人病情

值班护士给病人注射 一个电话招来医生护士登门看病
昨日(6月19日)上午,天气有点闷热,顺德糖厂宿舍特别安静。陈姨在87岁父亲的糖厂宿舍,给上门看病的大良医院医生倒水。4月份,陈姨给行动不便的父亲申请了家庭病床,接下来的90天里,只要陈伯不舒服,打个电话,医生、护士就登门看病,进行健康指导、清洁护理。
“医生态度很好!每个礼拜来一次,平时我们有不懂的,打电话给医生,医生都会很仔细地跟我们说。”陈姨对“家庭病床”非常满意。之前要送陈伯去医院的话,至少需要四个成年人:一个开车、一个背扶、一个拿东西、一个挂号,而现在,只要一个电话。
虽然陈伯享受医保,但他的病并不在参保病种内,费用没有报销。“钱不是问题,每个月几百块可以接受,关键是方便!”一听说有“家庭病床”服务,陈姨马上申请了。
8病种可申请家庭病床服务 家庭病床是指病人向所在核区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在自己家里留医并接收医院的上门医疗服务。 今年3月1日起,顺德区首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服务。
凡符合住院条件,需要系统性治疗并行动困难和生活不能自理,患了恶性肿瘤晚期、严重骨折等8种以慢性病为主的病种,可以申请建立职工医保家庭病床。
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市民,其相关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与住院支付标准相同。目前全区共有67万人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而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和其他市民享受家庭病床服务的费用,则由个人支付。
政策虽好,市民了解有限 虽然政策好,不过了解的市民却有限。
陈伯原本在人民医院就医,人民医院也是推出“家庭病床”服务的顺德区14家医疗机构之一,陈姨却并不知道。“后来有亲戚的朋友在大良医院工作,聊起大良医院推这项服务,我才把父亲转到大良医院治疗,社保关系也转过去了,下个月生效。”
陈姨并不是个例,在大良医院参与家庭病床服务的其他市民表示,并不知道这是在顺德全区推行的政策,也不知道卫生所也能申请“病床服务”。
事实上,早在5月初,面对2个月时间建床45人次的数据,顺德区卫生局常务副局长刘明认为:“覆盖率还是偏低了,”以他原本的设想,“建床的人次应该再多一些。”
人手紧张 医生护士团团转 根据规定,每10~20名患者配备1名执业医师和2名执业护士。但是大良医院自3月2日正式建床至今,已经有近40人次顺德居民申请,但是医师只有冯晓涛医生一个人,虽然还有余杰彬医生,不过他是兼职而已,护士则根据急诊科班次随机配备。
现在,每一次出诊,冯晓涛出行用车也是开着自己的私人车,“一天至少去8个地方,忙得团团转”。 冯晓涛笑着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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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立家庭病床的条件
符合住院条件,需要系统性治疗并行动困难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符合下列病种之一且适合家居治疗的,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
(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急性发作;
(二)恶性肿瘤晚期(放疗、化疗、热疗除外);
(三)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重度老年痴呆、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不能自理;
(四)需卧床休息的骨折;
(五)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疾病;
(六)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
(七)肝硬化失代偿期;
(八)长期卧床并发肺部感染或褥疮。
符合条件的人都能享受家庭病床服务。
不过,目前顺德区只有参加了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含享受长期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其相关费用才能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原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享受家庭病床服务,但其费用由个人负担。
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治疗、家庭病床可互转
住院治疗的市民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自出院日之后生效。而已申请建床的市民如需住院治疗,须到承办医疗机构的社保驻医院办公室办理结床手续后,才能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一年两期,每期90天
职工医保家庭病床每期不得超过90天(即最迟第90天必须办理结床手续),一般情况下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即每年的7月初至下一年的6月底)不得超过两期。
需要连续进行二期建床的,必须在第一期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填写《建床申请表》,交驻承办医疗机构的社保办公室办理续期申请手续,逾期提出的,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特殊情况需超过两期的,要补充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申请第二期时改变病种的,重新提供就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检验报告资料,办理申请手续。
□谢全(编辑: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