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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炮令为何难以执行?


□油甘子


【V时评】

  顺德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炮竹的法规已实施十多年了,但每年都是屡禁不止。虽然大家都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有危险,政府部门也在每年春节前都进行专项检查整治,但总有人心存侥幸,为了年气和图热闹,置自己和他人人身和财物安全于不顾,私自燃放,由此引发不少事故,教训惨痛。今年春节期间,为保证广大群众安乐祥和地过年,我市继续推行禁炮令,但是从除夕起,无论在闹市区还是乡镇响声不断,“禁炮令”成了一些人的“耳边风”。

  笔者在大良新城区度假,从年卅晚凌晨零点开始到大年初一,附近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几乎就没有停过,燃放者主要是附近的城乡结合部单家独户的村居为主,炮火连天简直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崩溃!为什么不能换一种方式来庆祝,非要放鞭炮来污染空气、危害草木、噪声扰民、浪费资源、引发火灾、伤害自己、损害他人呢?烟花炮竹燃放为什么禁不了呢?有市民认为,过年燃放烟花炮竹是我们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如果过年不燃放烟花炮竹,没有那个“噼里啪啦”的响声,感觉年味就淡了许多。传统习俗的影响,是烟花炮竹在春节期间异常火爆的重要原因。

  据悉除夕、初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值班人员24小时全城巡查,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批评教育。官方说,今年非法燃放行为大大减少。但有一在勒流居住的朋友说勒流今年的炮竹比禁放后的任何一年都要烧得多!简直是响彻云霄!大良的巡查人员除了在城区巡查外还敢于去有钱人居住的别墅区金桂花园和东乐花园执法。他们发现有住户燃放烟花炮竹后就随即拍了下来,并记下门牌号码,汇总各镇街的群众举报后次日在媒体上公布,但曝光的住户并不多,真正被罚款的未见有公布,而限于警力不足未查处的其实很多。

  禁燃是有法规的,执行法规的主体不仅仅是政府,更重要的和真正起作用的是普通老百姓,大家相互之间起到监督作用,这样,政府只是起到督促落实法规、对违反法规的行为予以制裁的作用。严厉处罚那些燃放烟花炮竹的行为是应该的,但是很难实施。首先,你要知道是谁在燃放。邻居碍于面子,大都不会去跟职能部门投诉的。真的投诉了,有关部门去处罚当事人的时候, 对于有钱的人,你处罚他,是起不到作用的。当他真的确认风俗的价值并予以追求的时候,他宁愿给政府交钱,让违法的行为变为合法。这和有的有钱人违法计划生育,多生小孩是一样的。你政府罚款就是了,罚了就可以生,罚款以后生的小孩就是合法了。富户为了可以多生小孩,很自觉地去交罚款,这样能达到政策制订的目的吗?所以,政府也很难有什么万全之策,保证以后不发生燃放烟花炮竹事件。

  法律,需要考虑公序良俗的。要不然,实施起来就有难度。近几年春节期间,全国很多城市对燃放烟花给予解禁的原因就在此。法律是严肃的,不能朝令夕改。既然可以有例外,那这个法律的效力是大打折扣的。有时候禁,有时候不禁,有的地方禁,有的地方又可以不禁,这样的法律,形同虚设。有需要的时候拿出这个摆设的法律说事,根本就解决不了什么。这应该要引起政府部门的反思,如果全国的城市不是统统都规定禁炮,那就苦了要禁炮城市的政府了!

  如果一定要禁炮,政府相关部门除了要加大“禁放”宣传,增强市民的安全文明意识外还要重点切断非法烟花炮竹流入的途径,从源头上堵截烟花炮竹。同时建议辖区执法部门与居委、社区以及小区物业公司联动,形成联防“禁放”网络,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治管理机制,一旦发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炮竹者,立即举报,坚决查处,毫不手软。

(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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