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邓云) 车金湖、肖洪,这两个名字都不会被顺德市民遗忘;在顺德捐赠人体器官捐赠工作中,他们做出了表率。记者了解到,目前他们捐赠的器官已经惠及到8名患者。
昨日(6月12日)下午,一场顺德区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在顺德多功能会议中心举行,在这场座谈会上,顺德各镇街卫计局主管人员及有关医院医务科、危重症治疗室(ICU)、神经外(内)科负责人不仅听取了在我国心死亡(DCD)器官捐献现状与政策法规,还了解了红十字会器官捐献流程、ICU在DCD器官捐献的案例筛选及器官维护等内容。
“捐赠与否并非公民的素质问题,而是目前我们对人体器官捐赠的教育与宣传方面还相对空白。”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李劲东在座谈会上谈到,市民的捐赠意识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了解到的,“而且一些伦理意识、宗教信仰等都会影响到人体器官的捐赠。”
“我们之前在人体器官这方面的宣传确实没有太多,而且医务人员对这一方面的介入干预意识也不是很到位。”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李子庆坦承道,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除了加大对医务人员在此方面宣导干预的强化培训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市民对人体器官捐赠的意义等方面的了解。“目前我们的人体捐赠器官工作才是起步阶段,任道而道远啊!”
另外,李子庆提醒道,市民如果想了解更多地人体器官捐赠信息,可登陆顺德的红十字网站,或直接拨打电话:0757—22833371了解,“同时,也可以在我们一些医疗机构取阅相关资料”。
■人体器官捐献知多点
中国红十字会当前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器官捐献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
捐赠者死亡后,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其原貌。
(编辑: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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