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温暖的力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精品荟萃 > 时政策划 > 农村就业及社会保障 > 亮点解读 >
精彩专题,一览无穷

热门查看

缩小差距,医疗救助更有保障


  目标直击:重大伤病报销比例提高30%

  根据《加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工作意见》,实施重大伤病补充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顺德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患重大伤病的医疗费用负担,缩小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待遇差距。

  实施重大伤病补充保险制度后,城乡居民患重大伤病的纳入报销范围的报销比例应该可以达到80%左右,总体报销水平达到60%左右,比原来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即比原来报销比例提高30%以上),将有效缩小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待遇差距。

  亮点关注:建立重大伤病补充保险制度。

  费用保障:根据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间住院的数据,参照2012年的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及重大伤病补充保险待遇标准进行测算,补充保险的保险费标准大约为每人每月3.5元,本项目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预计2013年为3225万元。

  内容变化:重大伤病补充保险所保障的疾病范围扩大,同时个人负担费用减轻。因恶性肿瘤手术以及放化疗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肝、肾、骨髓移植住院的;(2)单次住院纳入居民医保可支付范围内的由个人负担费用(不含起付标准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3)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参保人出院并办理居民医保支付手续后,可携带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索赔手续。

  适用人群:顺德全区居民医保的全体参保人。

  推进实施:乐从目前已先行建立居民医保的补充保险制度。同时针对各镇街经济情况,适当放宽政策,各镇(街道)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筹资,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此外,在医疗保障方面,还建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临界对象;城乡“三无”人员,即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城乡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其它符合救助要求的困难对象,调整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在2012年12月31日前要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编辑:小飞)

顺德城市网首页
分享到: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 上一篇:提高补助,城乡居民养老无忧
下一篇:没有了 >
知识产权声明

顺德城市网(www.shundecity.com)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均受中国法律和/或相关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属顺德城市网和/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拥有。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顺德城市网书面许可,对顺德城市网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顺德城市网所属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发行、播放、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

违反上述声明者,顺德城市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网络违法罪 安网 举报有奖 网络违法罪

顺德城市网法律顾问: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 沈密律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ICP备13003604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