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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网议:若真的被传染,谁能负责?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王倍琴) 作为公共场所之一,公共浴室由于人群聚集,流动量大,成为疾病传播的温床。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

  而《办法》中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包括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顺德城市网网友“奔跑中”就想到,顺德不少SPA里面都有公共浴池,若不实行该规定,一旦艾滋病传播起来就很危险,与此同时,众多网友对此规定也有不同看法。

反对:公共沐浴场所不会传染


  对此,顺德城市网网友“吴江”则认为没必要,“作为艾滋病患者,他们能够得到的就已经很少了,这本身没有传染的,为什么要禁止?”

  网友“欧荣”也随之表示不支持这个做法,他认为,没有人能凭肉眼看出来谁身上带着艾滋病,艾滋病仅能通过血液和性行为传播,共浴不会产生影响。这一条规定只能说明政府还有民众对艾滋病还不够了解,并且对艾滋病患者存有太大的戒心了。

  “颁布这么一条规定,只会增加社会对艾滋病的恐惧与对艾滋病患的歧视,对公众在澡堂的洗浴安全,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网友纪念补充道。

  网友“点子”则跳出“歧视”这一观点,认为该规定带来的不是歧视,而是更容易引起人们在公众场合的恐慌,不具可操作性。

支持:“禁止”是为个人健康着想


  据了解,顺德作为一个工业城市,流动人口占的比例较多,“这也成为近年来顺德艾滋病发病人群的特点之一。”顺德区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

  于此,网友“寒调”则认为,虽然规定看起来有点歧视成分,但是很多公共浴室是有大池子的,鱼龙混杂,如果带有艾滋病的人有外伤,同时其他健康的人有外伤就很容易感染HIV病毒。

  “应该是怕万一吧?毕竟公共浴室也属于公共场合,会发生咩事都系难以保证的。”网友“郁郁寡欢”说道。

  网友“邂逅时光”也认为这是为个人自身健康着想,“虽然说是通过血液和性来传播的,但真的不小心传染到了,到时候谁负责?”

建言:正确传播艾滋病防治知识


  对于防止艾滋病的传播,政府虽然一直为之做公益宣传,但网友“sacurayin”还是觉得,此举有点歧视之嫌,若在宣传预防艾滋病传播的方式上不妥会导致艾滋病病人产生报复心理,因此对艾滋病患者也要从心理上去关爱。

  网友“原木”就认为问题很简单,更直接地说道:“怕就不要进公共浴室,搞的界限这么分明,还伤害了别人(艾滋病人)。”

  然而,一个决策的出台,相信决策层也会有一定的利益考量。正如“不偏不倚”所言,看条文内容,受益方也是未感染人群,所以,撇开公共浴室不说,这是针对的是更多的娱乐场所,考量的利益也是可想而知,重要的是要正确地防治艾滋病传播。



■知多D

  艾滋病传染传播途径:主要存在于感染者和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中。①性行为:与已感染的伴侣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包括同性、异性和双性性接触。②静脉注射吸毒:与他人共用被感染者使用过的、未经消毒的注射工具,是一种非常重要的HIV传播途径。③母婴传播:在怀孕、生产和母乳喂养过程中,感染HIV的母亲可能会传播给胎儿及婴儿。④血液及血制品(包括人工受精、皮肤移植和器官移植)。

  握手,拥抱,礼节性亲吻,同吃同饮,共用厕所和浴室,共用办公室、公共交通工具、娱乐设施等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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