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陈村镇“黎简奖”文艺创作大赛——文学(诗词)作品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来稿必须是2012年来的新作。参赛作品题材不限,以“陈村元素”为主题创作的作品适当加分。要求内容健康,创意新颖、品位高雅。
二、体裁和要求
小说、散文、新、旧体诗均可。每位参赛者最多送交两篇作品(含诗、文)。来稿请用电脑打印(请勿交报刊复印件),题目四号字,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封面注明题目、体裁、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电话号码。
三、评选办法
1.同一作品已获得高一级别比赛奖项的不再参加此项评选。凡今后连续两年获得本级评选活动金奖的作者停两年不参加此项评选,其上送作品作为“特邀作品”进行展示。
2.参赛作品不足10件(含10件)的,不进行评选,只发给纪念品以资鼓励。
3.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或成绩。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存档、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四、奖项设置(分成年组和学生组)
1.成年组金奖2名,奖励现金800元;银奖2名,奖励现金500元;铜奖3名,奖励现金3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励现金100元,颁发证书。(集体参赛作品获得前三名的奖金再适当提高100-200元)
2.学生组金奖2名,奖励现金200元;银奖4名,奖励现金100元;铜奖6名,奖励现金5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纪念品及证书。
五、统一收稿时间
1.2013年8月28日前(师生作品由学校统一于9月2-3日两天内收稿)将作品送镇宣传文体办公室(镇政府一楼大厅右手边直进)。(咨询电话:23839001,23355856)
2.作者须交电子文稿发至电子邮箱:616229297@qq.com。
陈村镇宣传文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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