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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顺德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近日,记者从顺德区总工会获悉,按照省要求,7月开始,顺德开始实行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8月1日起,全区地税部门接受缴费单位的申报缴交7月份应缴的工会经费。

  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至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除广东、西藏外,都已经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今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广东省从2013年7月1日开始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7月26日,顺德区总工会专门召开了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大会,对该项措施进行解读。

  按照省、市的规定,须向地税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包括: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以上组织须在每月的15日之前到主管地税机关缴交上月工会经费。

  缴交经费标准是:缴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

  记者了解到,缴交的工会经费可以税前列支,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将各单位缴交经费的60%返还给单位工会,另外40%经费中上缴省和全国总工会占12%,区、镇总工会两级分成占28%。据了解,工会上缴的工会经费将按照《工会法》、省、市的有关规定,每年以金秋助学、困难帮扶、技能提升等方面。

■缴费贴士

  1、经费登记: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统一使用地税纳税人编码报缴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首次申报前需要到机构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未办理工会建会手续的缴费单位也可以正常办理申报缴费。

  2、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的15日前向前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上月应缴的工会经费。缴费单位可直接上门申报缴费,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方式缴费。

  3、缴费方式:可采用ETS、POS机或缴款书银行转账等方式缴款。

  4、其他咨询:缴费单位如有疑问,可拨打广东地税123662热线或顺德区总工会热线22830903、22830923、22830933咨询,或登陆顺德地税网站或顺德总工会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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